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社会关注:小学女教师脚踢学生下体致其包皮撕裂被停职

 

发表时间:2016/3/26 18:36:01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陈永辉)小学生在教室打闹起哄,被女教师叫到讲台踢了一脚,没想到这一脚踢到了学生下体,造成包皮撕裂住院。24日发生在洛南县的这起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引发关注。

    家长:孩子走路撇着腿,说不想上学了

    24日,一条女教师踢伤小学生下体的消息在商洛本地人微信朋友圈被刷屏,消息还附有图片,学生下体流血受伤,让人揪心。华商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证实,事情发生在洛南县古城镇中心小学,受伤小学生姓刘,系该校小学三年级二班学生。

    “下午4点多,孩子回家走路腿撇着,告诉我说不想上学了,我赶紧问咋回事,孩子说小鸡鸡(下体)流血了。”昨日上午,学生小刘的母亲田女士对华商报记者说,看到孩子下体流血后,她非常难受,赶紧骑车找到学校,随后校长将孩子领到了镇上某医院。“家长找到学校后,我赶紧领孩子去镇上的医院,个人先垫付了5000元,但医院说需要转院,征得孩子家长同意,将孩子转至西安儿童医院接受治疗。”古城镇中心小学校长黄随富说,涉事女教师姓何,性格比较内向,平时对学生也特别好,出现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个意外。

    女教师:想对孩子和家长说声对不起

    事后田女士询问孩子,孩子告诉她何老师把他踢了,“我很气愤,学生不听话老师这样做简直太残忍了。”昨日,何老师对华商报记者说,当天上午最后一节美术课,她进教室发现课堂比较混乱,就让学生们静一静,但有两名同学始终在课堂上不遵守纪律。“这两名同学平时就比较淘气,我将他们叫到讲台上,没想到他们还是不听话,我一时着急,踢了其中的小刘一脚。”何老师说,她踢时小刘下意识地躲了一下,踢到了孩子下体,她当时穿的是平底皮鞋,踢了之后她就后悔了,小刘当时看上去并没有多大事。

    何老师说,当天中午小刘在学校吃饭时告诉班主任说他肚子疼,她就跑去问要紧不,当时小刘没说啥,她就让班主任多操点心。下午孩子放学回家后,她忙着打扫卫生,小刘的家长就找到了学校。“现在我特别后悔,想对孩子和家长说声对不起。”说这话时何老师低着头抽泣着,“我情愿受伤的是我自己,我现在都不敢看手机,一看到网上的东西,我心里特别害怕,当天晚上都无法入睡,总想着孩子的伤情。”

    县科教体局:涉事女教师刚进入学校不久

    据小刘家长刘先生介绍,孩子包皮撕裂,昨日上午已做了缝合手术,需要进一步住院观察治疗。据了解,涉事何老师今年27岁,刚进入学校不久,带三年级美术课。洛南县科教体局回应称,何老师在三(2)班上美术课时,因该班学生刘某(男,8岁)不遵守课堂纪律,在教室打闹起哄,何老师制止过程中踢伤该生下体,致该生生殖器受伤。

    事件发后,学校立即联系家长,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治疗,并向公安机关报警。目前,县科教体局已成立调查组赴古城镇中心小学开展调查,并于昨日对涉事教师进行停职处理。华商报记者从洛南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已就此事立案调查,随后将根据伤情鉴定作进一步处理。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词,南宁知名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丈夫欲同房对妻子说尽好话 被拒后下杀手
下一篇女子怀上二胎求婚仍遭拒 一怒烧男友两套房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