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因与女友发生矛盾,王某强行拍下女友不雅照片,并在女友微信朋友圈发布出言侮辱。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获悉,朝阳区检察院已于近日依法审查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强制侮辱案。
2015年10月,王某与女友因琐事发生纠纷,一气之下,强行拍摄了女友的7张不雅照片,并在手机网络云盘中对不雅照片进行了备份。后两人因矛盾无法调和,女友与王某断绝一切联系,王某试图重归于好均被拒绝。
王某想到前女友的微信是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的,便登录其微信,并在朋友圈发布了7张不雅照片,同时出言侮辱进行报复。被害人随即报警,王某落网。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的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应转为自诉案件。根据我国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建议由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
检察官提示,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有司法机关 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行为时,可直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经过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审查。
此外,检察官建议,市民在更换手机号码的同时,要及时对微信等社交软件、银行账户等关联手机号进行变更,以防犯罪分子侵犯个人隐私或实施不法行为。(记者 唐宁 编辑 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