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淑玲)公司的一名员工在工作中触电身亡,因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老板周某遂指使属下伪造身故员工的相关手续,补办了社会保险,借此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40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该公司不仅退赔诈骗款,还被罚款100万余元。周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处3年徒刑,缓刑5年。
据海淀检察院指控,2011年8月8日,北京中保洁环保设备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洁公司,已注销)员工果某在工作中触电身亡。此前,公司并没有为果某办理社会保险。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指使一名员工编造了果某的虚假劳务证明,并虚构了果某的入职时间,为果某补办了社会保险,并以此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40万余元。2013年初,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到举报后进行调查,责令中保洁公司退还全部骗款,并对该公司罚款100万余元。当年12月5日,周某被传唤到案。
开庭期间,周某对被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实质性异议。其律师辩护称,该案为单位犯罪,周某主观恶性较小,是初犯、偶犯。周某有自首情节,其认罪、悔罪态度好,且主动退赔了全部赃款并缴纳了相应罚款,故请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作为中保洁公司负责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为其单位骗取社保金,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且涉案赃款已全部退还,并缴纳了相应罚款,故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海淀法院以犯保险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