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出,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当看到李华处在严重醉酒状态时,应该可以判断和预见其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形。
“所谓的照顾、安全护送的义务,不是送到酒店,而是应将其送医院或者是家人手中。”原告律师说,李华酒后身体不适,但被告将其送到酒店后,并没有留下来照顾,以防止其出现危急的情况,因此构成了侵权。
庭审细节
死者母亲几度情绪失控,被家人带离法院休息
坐在原告席上,李华的母亲周玲表情凝重,很少说话。
“李华是家中独子,父母辛苦培养他长大,送他去日本留学……”当代理律师发表此番辩论意见时,悲痛难忍的周玲一度情绪失控,哭倒在桌子上,抽泣不已。
庭审过程中,代理律师拿出当时在KTV门口,李华因醉酒,走路摇晃不定的视频播放时,她的情绪再次无法控制,哭得全身颤抖。
“如果把我儿子送到医院,也许他就不会死……”突然,情绪激动的周玲冲开家人的劝阻,离开座位吃力地冲到几名被告面前。这时,庭审无法正常进行,被迫中断,周玲也被家人带离法庭休息。
法律法规
共饮者未尽保护义务,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熊麒认为,劝酒作为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习俗,其本身并非法律行为。但劝酒不当则可能构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共饮者,如果明知或应当知道醉酒人身体状况不适合过量饮酒而故意劝酒、强迫性劝酒、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未尽到对醉酒者的安全保护义务等,上述行为均可能构成侵权。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醉酒者出现酒精中毒或其他危及生命健康等情况,共饮者应当及时将醉酒者送医。如因共饮者的疏忽,延误了醉酒者被救助的,共饮者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