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被拒绝后,除了不公平外,还有别的感受吗?
马户:失望、难过。我从小到大,头一次想做一件我喜欢的事儿,为此做了很多准备,被拒绝不是因为能力,只是因为你的性别。
新京报:你为什么认为这是性别歧视?国家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些人觉得,一些工作不要女性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
马户:很少有人站在女性视角考虑问题,如果女性喜欢而且能干,就不应该以保护的名义剥夺她的选择权。
我觉得真正的保护是“不强制妇女做某些工作”,而非“限制妇女不能做哪些工作”。
新京报:在网上有男快递员说,女性送快递时可能会遇到很多不便,比如生理期的身体问题、容易被骚扰等安全问题,你怎么看待?
马户:面对男女的生理差异,应该在工作制度上改变,而不是排斥某一性别,不给她们机会。
至于有关骚扰的安全问题,我想反问,新闻上爆出好多男性快递员骚扰客户,这怎么说呢?快递公司担心女快递员的安全,那客户的安全呢?
“发出声音,才能引起改变”
新京报:你选择诉讼,为什么不再找其他工作?这不是更切合一个毕业生的实际吗?
马户:大学时我参加过女性徒步的公益活动,有了一些女性意识,接触过这些后就觉得,如果所有人都默不作声,这种现实就没法改变,歧视的现象会越来越严重。
新京报:你以什么案由起诉公司?
马户:案由是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来立案的,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没有以性别歧视作为案由起诉的。
新京报:被告方在庭审过程中提出你存在恶意诉讼的行为,他们提出你在应聘的过程中总是录音、录像,像是知道你会被拒绝?
马户:我开始录音、录像,保留证据是在他们明确拒绝我之后。这种说法有点阴谋论,好像我是为了告他们而去应聘工作一样。
对方的这种想法在我看来也代表了一种社会现象,发生什么事儿时,很多人沉默,一旦有个人站出来,大家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认为他出头一定出于某种阴谋性的动机。我只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什么没人为这个行为点赞,而是首先想她是出于什么目的。
新京报:起诉之后,你在网上展示你可以抬起重物的照片,和朋友发起“女子负重大赛”,为什么要这样做?
马户:案子到现在,已经不是当初我个人的事了,原本起诉是出于对不公平的愤怒。现在站在更宽泛的角度上看,这是个法律问题,一个企业态度的问题。我不在意赔偿多少,更希望有人能关注性别歧视的问题。
新京报:也有很多网友据此认为你在利用此事炒作?
马户:炒作这个事儿对我个人没有任何好处。
新京报:有些人认为,你的案子无论输赢,都无法改变女性求职可能面临的窘境。
马户:我不觉得会那样。首先需要有人站出来讨论性别歧视,得到关注。这是个开始,更多人关注后,才能产生改变法律和企业的空间。首先得让人意识到这是个问题。
“每天打一个举报电话”
新京报:你现在又找工作了吗?
马户:没有找工作,现在在一个关注女性权益的公益团队里当志愿者。
新京报:案子改变了你对未来的规划?
马户:会有改变,我可能会给自己两三年的时间做公益,这件事也让我变得更有力量。
新京报:一审第三次开庭后,你到人社部提交了一封“缩小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建议信,收到回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