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法院在何某羁押处金华监狱开庭审理了此案。36岁的何某头发蓬松,脸色苍白,在回答法官提问时数度哽咽。她说,自己本来是想给女儿弄点学费,才动了这个邪念,没想到会给年幼的女儿带来这样大的伤害。
当得知民政局申请撤销其监护权时,何某有点着急,在她眼里,撤销监护权就意味着要和女儿断绝母女关系。
何某说,前夫和女儿都说要来看她,但她拒绝了,“我不会原谅自己。”何某说。
遂昌法院认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但何某却罔顾伦理道德,漠视法律,帮助他人性侵未成年的女儿,严重损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
9月22日,法院判决撤销被申请人何某作为小莉的监护人资格。
后记
记者了解到,何某被捕后,小莉重新回到父亲身边生活,原本聪明活泼的她变得不爱说话,也拒绝上学。
2014年底,小莉留下一封信后,离家出走。信里,小莉对父亲说,“爸爸,我想自己出去静一静,现在每个人看我的眼光都不一样了……妈妈的事我很自责,你也不要担心我……”
法官走访时,发现小莉已经回家,但据她父亲说,现在小莉每天晚上到夜市摆地摊卖衣服,父亲曾试着说服女儿去上学,但女儿就是不愿意。遂昌检察院未检科曾试图介入进行心理干预,也被拒绝。
十三四岁本是豆蔻年华,可小莉的遭遇很可能成为伴随她一生的噩梦,而且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竟是亲生母亲。女孩该何去何从,我们不禁为小莉的未来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