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健律师说,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单位 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仔仔确实是为了解救被拐卖儿童,通过一系列行动, 在确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向相关部门举报,姜健认为该种行为应当是值得认可和鼓励的,并没有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
姜健律师表 示,今年2月份,最高院专门发布八个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另外,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即使没有虐待等 行为的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都体现了国家对于拐卖儿童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的决心。至于前段时间对拐卖儿童一律判处死刑的呼声,反映了社会民众对于拐卖行为 憎恶之深,但是作为法律人,应当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一律死刑,一刀切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的精神内涵。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由来已久,其背后涉及的原因是复杂 的。然而,刑罚不是万能的,光靠处以死刑并不能杜绝该现象。
□志愿者对话
用最有利孩子的方式解救
仔仔从2007年开始关注于流浪乞讨儿童以及拐卖儿童犯罪,8年的打拐经历也让他成为志愿打拐圈内的专家。
仔仔在打拐过程中发现,很多被拐卖后的儿童都能够顺利获得正式的出生证明、能够顺利地办理户口。有些拐卖组织甚至可以提供专门办理户口的“售后服务”。由于孩子有了新户口,对于追查这些被拐卖儿童造成了巨大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仔仔连续两年向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提出建议,希望能规范新生儿档案系统,减少儿童被拐卖事情的发生。
京华时报:当初你因为什么开始关注被拐卖儿童?
仔 仔: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从小家境不好,所以长大以后就很喜欢帮助一些遇到的穷人家的孩子。2007年,有一次在广州天河体育馆,我看到一个卖花的小孩。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小孩一定是家里很穷才来卖花,就经常去那买花,还给孩子买东西吃。混熟了以后,孩子告诉我,他每天卖花的钱都交给一个他叫不上名字的 大人。这时候我才意识到,他可能是被拐卖以后被人控制了。
京华时报:然后你把这个孩子给解救了?
仔仔:是的。我跟踪了那个控制孩子的成年人两个多月,终于弄清楚他们的藏身之处。然后,我就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有四五个孩子同时被解救了。
京华时报:到目前为止,你一共解救了多少个孩子?
仔仔:我2013年以后就没有统计过了。2013年的统计是200个左右。
京华时报:为什么到后来就不统计了?
仔 仔:一开始解救儿童的时候确实存在一种虚荣心,每次解救儿童都会认真记录,作为自己的一种成就。后来发现,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太少了,被解救的儿童只是被 拐卖儿童中很小的一部分,这种成就感就消失了。相反,一种焦虑和抑郁的情绪产生了,那时候睡眠一直不好,也就没有心思去计数了。
京华时报:成就感消失了,会导致你减少解救儿童的数量吗?
仔仔:我打拐8年,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人脉。如果获得了真实的贩卖信息,我大部分时间不用到现场,打几个电话就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清楚。所以,现在解救儿童对我来说不会占用太多精力。解救儿童的行动也一直没有停止。
京华时报:那你现在主要的精力在做什么?
仔仔:我现在的主要精力是在研究拐卖儿童背后的原因。我觉得只有把原因限制住了,拐卖儿童的行为才会大幅度减少。所以我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加强户口管理的建议。被拐卖的儿童无法上户口,无法上学,就会降低买家的兴趣。无法上户口,也方便公安机关找回被拐卖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