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多人联名请愿求轻判
去年8月,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发生了一起社会反响强烈的因家暴杀夫案——王梅英防卫过当伤害丈夫胡某致死。然而,案发后,不仅胡某的哥哥姐姐和儿女请求免于追究王梅英刑事责任,当地130多名妇女也自发联名为她请愿,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平江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梅英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家暴中反抗
她失手杀死了丈夫
2014年8月13日,对于王梅英来说原本是个高兴的日子。她的大儿子胡军要结婚了,她带着27岁高度智障的小儿子胡强和15岁的女儿胡玲回梅仙镇娘家请客。
谁知冤家路窄,碰上了丈夫胡某的情妇杨怀玉。胡玲气愤地责问:“你不要脸,睡到我家里去!”杨怀玉立即大骂胡玲,王梅英一边牵着智障的儿子,一边叫女儿不要理睬杨怀玉。但胡玲气愤不过,和杨怀玉发生扭打,其后被旁人拉开。杨怀玉扬言当天晚上要去王梅英家里“把事情搞掂”。回到家里,王梅英找到二楼邻居毛丽,说晚上杨怀玉要来打人,请求她届时帮忙报警。
果真,当晚21时许,王梅英的丈夫胡某带着杨怀玉气势汹汹地回到家中,胡某一进门就质问妻子,杨怀玉则在一旁嚣张地说:“你老公不喜欢你,你还自作多情!”王梅英拿起一根棍子,指着杨怀玉叫她离开。胡某大怒,当即夺下棍子,从洗手间操起一个拖把追打妻子,杨怀玉也要追打王梅英,被闻讯赶来并报警的毛丽拉住。
胡某将妻子从客厅打到了餐厅,因为拖把不好使劲,又改用衣架打她。为了防身和阻止丈夫的殴打,被逼到墙角的王梅英随手拿起了旁边酒柜上的水果刀。但胡某打红了眼,凶狠地将她推到墙壁上。反抗中,王梅英右手的水果刀插入了胡某左胸。这一结果是王梅英不愿意看到的,她吓坏了,当即抱住丈夫大喊救命,并请毛丽拨打120急救电话。但胡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联名请愿
亲属悉数出具谅解书
当晚10时许,王梅英被平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7日被批捕。10月22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平江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11月17日,平江县检察院向平江县法院提起公诉。
11月26日,133名妇女自发为王梅英写下联名请愿书,并提交县法院:
“一直以来,王梅英遵纪守法、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恪守妇道、关爱家庭、疼爱子女、勤俭持家,深受地方群众看重。对造成其夫胡某意外死亡的后果,王梅英后悔莫及、痛心疾首,况其夫和第三者有重大过错。其子女三人,长子胡军刚结婚,其媳怀孕生产在即,女儿胡玲在校读书。特别是次子胡强高度智障,生活不能自理,24小时需要母亲照料。我等皆为人母,深知其家庭实际困难,不希望对其家庭再有更大伤害。望人民法院同情理解、从宽处理将王梅英监外受罚。”
请愿书上,133名妇女签名并按下手印。
王梅英和胡某的儿女胡军、胡玲,则向法院递交了请求免于追究母亲刑事责任的报告。报告中称:“悲剧的发生主要责任在于父亲,自我们懂事起,父亲就是一个对家庭没有责任心而且很少关爱妻子儿女的男人,常在外面沾惹异性和发展婚外情,且长期与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包括杨怀玉),时间长达20多年之久,还多次让第三者到家里来挑衅、打架闹事,并且在家中当着子女多次对母亲进行殴打、辱骂、侮辱,完全不考虑到妻子儿女和家人的感受,也完全不顾及亲朋好友的规劝,最终才导致惨案的发生。我们母亲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一直都是贤妻良母,是忠厚善良、性格谦恭、遵纪守法的好母亲好公民,本次事件纯属意外。由于我们的父亲对事件的发生应当承担绝大部分责任,母亲属无心之失,因此,我们对母亲的行为予以谅解,同时恳请法院考虑我们家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免于追究母亲王梅英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