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解
拍不雅视频是为找业务
今年3月11日,昆明市盘龙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赵某某、李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及犯罪事实表示无异议。同时提出拍视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吓唬陆某,让他帮忙中标,后来才提出要钱的。对该案的发生,他们认为陆某也有一定的责任。
庭审中,李某某说两人经商议后,秘密偷拍到陆某的不雅视频,后在与陆某电话与短信联系索要钱财后,一直没有得逞。李某某说,他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违法,遂劝赵某某放弃。但是赵某某不听,仍在继续犯罪行为,直至被抓。
庭审中,两人对策划、实施设局拍摄不雅视频没有异议,但辩解其目的是以此接触官员,并利用其社会地位介绍业务找钱,否认有敲诈勒索的故意和行为,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一审
女子敲诈勒索判3年缓刑4年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未如实交代自己主观上的犯罪意图,认罪态度不好,并撤回起诉书中对被告人李某某自首的公诉意见。
法院认为,从在案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互发的短信内容看,被告人一开始并未直接提出要钱,后来虽谈到钱,但短信的内容也反映出被告人恐惧、反复、拿不定主意的心理。同时,两被告人对向被害人敲诈钱财的主要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故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符合法律关于自首的规定,构成自首。
盘龙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某、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敲诈勒索公民合法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赵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最近,盘龙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李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记者 夏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