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举报后,检察机关立即对张亮所在企业的资金状况以及其本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流通情况展开调查,从而发现了张亮私吞公款的猫腻。
为了能将张亮迅速抓捕归案,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第一时间制定有关追逃工作预案。办案组通过认真分析案情,确定张亮主要活动在长春、辽源、通化等地。随后,在主管院领导的带领下,专案组前后三次赶赴东北,经过半个月的侦查,终于发现了张亮的行踪,在东北警方的配合下,最终将张亮抓捕并押解回津。
以案说法,检察官剖析犯罪根源
原本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年轻人,为什么会突然成为没有底线的贪污者,张亮的前后变化让人唏嘘不已。在依法查办张亮贪污案以后,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的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深度剖析,对其走向犯罪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新公司成立后,上级主管部门仅委派张亮一人负责公司的财务、出纳及补贴和保险的发放工作,并未对其工作活动实施有效的监控。张亮会计、出纳、法定代表人“一把抓”,个人掌管着银行开户、法定代表人财物印章,以及现金的提取工作,为其疯狂作案创造了条件。
针对类似情况,办案检察官建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从以下几点入手,提前介入,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第一,高度重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公司的财会制度,要实行同步跟踪,防止挪用骗取;第二,健全公司管理制度,配齐相关工作岗位,建立完备的财物会计管理系统,形成科学管理的制约机制;第三,重视对企业员工的思想教育,注重延伸监管,从思想上、情感上消灭滋生犯罪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