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广辉在法庭上坦言,按正常做法,交通肇事事发后,出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当天就可以立案。
对于公诉人“何健勇案为何久久未被立案”的问题,于广辉的回答是:“主要是某领导一直在拖。”但他承认,办案责任在事故中队,自己也拖延了办案时间,也应负领导责任。
于广辉还说,他后来要求事故中队对何健勇立案、拘留,某领导一天晚上打电话给他,很不高兴,说没经过其同意就抓人。“我说没办法,那么长时间我要是不处理,我就要被处理。他当时讲了很不高兴的话……”
不过,某领导在证言中则说,何健勇交通肇事案发生后,黄阁镇领导打电话给他,要求向交警大队打个招呼,对何健勇从轻处理甚至不处理。何健勇还送了一个信封给他,但他退掉了。后来他打电话给于广辉,说要“依法处理这个案件”。
“某领导说要我依法办案,可又做了那么多事情,我又不认识何健勇,所以说某领导也很不老实。”对于某领导的这段证言,于广辉予以反驳说。
目前,法庭没有对于广辉案作出判决。
庭审实录
于广辉:受到干预才这样做
法官:这个案件是把人抓了,做好材料,让你审批,你接到某领导电话,让你拖一拖?
于广辉:是。
法官:你拖一拖期间做了什么?为什么人都带到公安局了,后来又放了?
于广辉:当时某领导说给他几天时间,让他去处理这件事。我就让下属暂停执行——就是先把人放回去。
法官:你们可以允许这样做吗?
于广辉:他还没有办手续嘛——就是把人带回公安局的手续还没办。
法官:那暂停不处理这个做法对不对?平时正常案件会不会这样做?
于广辉:不会。
法官:那这是不是违反了相关规定?
于广辉:何健勇在没有办手续前放了,这样不是很大问题。
法官:但是这个案件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啊,这样处理合适吗?
于广辉:(沉默)受到干预才这样做啊。
法官:那就是你承认这样做也是不对的。那后来这个案子什么时候立案的?
于广辉:我接手后拖了半年时间。
法官:何健勇什么时候被刑拘?
于广辉:2012年8月左右。
法官:离事故发生已经两年,你觉得合理吗?
于广辉:不正常,违反了办案程序。
法官:违反办案程序有什么后果,算不算违法?
于广辉:(沉默)
法官:你的领导要求你不处理,你就不处理。你觉得这样违法吗?
于广辉:我就是拖延时间。
法官:拖延时间合不合法?
于广辉:(沉默)
法官:你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是吗?
于广辉:不合法。
·董柳·
何健勇一审被判刑两年
记者从法庭上获悉,何健勇2014年7月被移送起诉后,今年2月,广州市南沙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何健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