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9日讯(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王景霞) 四岁女孩刘灿死在爸爸的怀中。那天,单元楼内起火,爸爸抱着她逃生,没想到因吸入大量烟灰炭末失去行动能力,父女两人被重度烧伤死亡。她的妈妈在被消防人员救出后,承受不了失去丈夫和女儿的痛苦,在住院时跳楼自杀。
2013年1月2日晚10点左右,家住莱芜市钢城区莱钢振某园某号楼某单元的住户魏帆发现自家防盗门的门缝里进烟。魏帆担心四岁的女儿刘灿,就对丈夫说“先救孩子”,让他抱着女儿下楼,自己紧跟在后面,但她一出门就被烟呛了回来。
回屋后,魏帆跑到阳台等待救援,直到消防员到来把她救了出去。在阳台焦急等待的魏帆没有料到,刚刚关门的一刹那,竟成了自己和丈夫、女儿的诀别。
这并非天灾。制造这起火灾的高昌辉,或许并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脑热竟酿成如此大祸。高昌辉的多名同事回忆,2013年1月2日中午和晚上,高昌辉和同事连续喝了两顿酒。晚上9点左右,一名同事骑着高昌辉的黑红色弯梁摩托车带着他回家,在莱钢冶金设计院门口将高昌辉放下,高自己骑车回了家。
和同事分开后,高昌辉遇到了一点“小麻烦”。打算将车停在楼下的他发现,“楼洞里停不下车了,我很生气,就想把那辆摩托车的脚踏板烧坏,报复一下,吓唬吓唬放摩托车的人”。
着火后,楼洞的电线、闭路电视线、网线、电话线都被烧坏,楼洞地面墙面被熏黑。23时左右,火被扑灭,高昌辉下楼看到了一楼楼洞里头朝西南趴着的刘乃平和怀中的刘灿,“一个男子,头发和身上衣物都被烧没了”。
小刘灿永远也不会知道,这起火灾的起因,仅仅是因为一个叔叔的摩托车位被别人占去,他心生邪念,把别人的摩托车放火点了。日前,莱芜中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高昌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近日,省高院核准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