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5月22日电(朱志庚 李魁)5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张明出车祸获得30万元赔偿款后,再婚妻子刘娟却起诉离婚并要分割赔偿款,近日,此案已调解结案。5月22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向媒体介绍,经法院调解,张明和刘娟离婚,刘娟已拿到5万元帮助金。
现年50多岁的张明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和妻子刘娟均系再婚,双方未生育子女,共同生活十年。张明在2012年因为车辆和他人发生碰撞,造成脑部受伤,在医院住院半年,在住院期间由妻子和儿子、女儿相互照顾,出院后由于张明脑部受伤,也可能是长期卧床造成心理压抑,对妻子的伺候表现出不满,有时谩骂,有时故意找事,妻子忍受也在抱怨。
在张明发生事故后,为了给张明看病,家里人将仅有的一辆出租车卖了30万元,全部用于张明的看病,妻子刘娟当时也是同意的。张明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九级伤残,脑部受伤,为了让张明的事故能够得到赔偿,张明起诉了肇事车辆,后保险公司赔偿了张明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30万元整。
张明的事故经过全家人的共同努力,终于得到了30万元赔偿,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可是谁知这时,妻子刘娟一纸诉状将丈夫张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沛县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及时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听取邻居及基层组织的意见,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妻子刘娟认为自己已经忍受够了张明的辱骂,无法再共同生活,要求离婚,将30万元赔偿款分给其一半,丈夫张明则提出30万元受伤赔偿款是自己的人身赔偿,且自身仍需要他人照顾,不能分割,双方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没有了。他同意离婚,让刘娟净身出户。就这样双方子女也参与其中,一场家庭争吵在调解中冲突不断升级。
考虑到双方均系再婚且同意离婚,沛县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刘英法官多次规劝双方是否能够和好,在看到双方均无和好的意愿下,调解双方离婚,同时从刘娟和张明结婚后对家庭的付出和为了给张明看病及时卖车的行为出发,让张明自己感受到对刘娟的丝丝歉意,结合张明仍需照顾的情形,法院让刘娟自己说出自己的意见,最后双方调解离婚,张明给刘娟5万元帮助金,双方不再争吵,一场因为分割赔偿金的案件结束。(文中人物为化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