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连城5月11日电 (陈立烽李泗峰)女子无证驾驶撞死一人,同车朋友帮其顶包,结果获刑罚。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11日披露,该院一审以包庇罪,分别判处吴某诚、吴某虹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据介绍,2013年12月14日晚23时许,陈某美(已判刑)驾驶吴某彬(另案处理)所有的小型轿车(附载被告人吴某虹及张某等3人),从连城县金叶大酒店门口往文亨镇方向行驶,途经汽车站门口红绿灯左转弯时,与对向由陈某彪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两车损坏,陈某彪受伤后经送往连城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吴某诚明知陈某美系交通事故肇事者,为帮助其逃匿处罚,冒充该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伙同被告人吴某虹等人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明,使真正事故肇事者陈某美未能及时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诚、吴某虹明知陈某美为交通事故肇事者,为帮助其逃匿,被告人吴某诚冒充肇事者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与被告人吴某虹等人串通作虚假证明,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活动,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包庇罪。被告人吴某诚、吴某虹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