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打来电话,怕错失订单,男子便接了起来。谁知接电话过程中,由于分神,将两位六旬老人撞倒,致使当场死亡。近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因司机开车打电话撞死两行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判决肇事司机赔偿两死者亲属80余万元。
2014年8月26日下午,经营苗圃生意的日照岚山区人孙肖(化名),驾驶轿车行驶至省道222线石灰厂路段处时,手机突然响起,孙肖一看是客户打来的电话,怕错失订单,赶忙接起来。
正在此时,石灰厂的门卫六旬老人何某和孙某,正一起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东西。因为接电话而分神的孙肖,将两位老人撞倒,致使两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孙肖弃车逃离现场。次日上午,孙肖到公安机关投案。对于两受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未果,两受害人的亲属将孙肖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岚山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近百万元。
岚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孙肖驾驶机动车辆且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撞倒行人孙某、何某,致其死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主观上存在过失,其违法行为是引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去年12月,岚山区法院判决孙肖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两死者亲属11万元,孙肖赔偿两死者亲属损失共计80余万元。(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易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