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打假人购假货后追加购5千元产品欲索巨额赔偿

 

发表时间:2015/3/16 10:43: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南都讯 记者黄雅熙 邹卫 实习生 徐茜 通讯员 穗工商 穗消委 肖涛 网购化妆品用了变烂脸;大型展会买的蜂王浆吃出柚子皮;名牌白酒喝出小蜘蛛;市民使用劣质家用扶梯摔到脑出血……昨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广东省、广州市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主会场活动”在广州市中山三路英雄广场举办。据不完全统计,昨日全市约8万人次参加咨询活动,仅英雄广场主会场就达到7万人次,较去年增加了40%。英雄广场主会场昨日受理申(投)诉836宗,较去年增长了9%。广州市消委会受理投诉案件主要集中反映在通信、房产、家用电器、保健品、旅游、银行等方面。

    个案1

    网购化妆品用烂脸厂家未注册 地址是假的

    广州市民江先生,是一名职业打假人。去年11月11日,江先生在某大型购物网站的“靓邦素艺专卖店”(网店)购买了数套“柔依雪肤回春素二合一套装”的化妆品。然而,江先生和家人使用后脸部均出现破坏肤质的情况,江先生质疑该化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当时正值“双十一”促销,网站承诺“假一赔四”。江先生一气之下追加购买了价值共5000元的产品,希望能获得巨额赔偿。

    经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证,该化妆品生产厂家并未注册过,而且包装上印的地址为虚假。被投诉后,涉事网店已经自行关闭,而相关电商平台却并不认可消费者提供的食药监局的复函,要求必须按照相关购物网站标准的证据才受理消费者投诉。

    然而,该网站标准的证据异常苛刻,这令江先生感到维权艰难,只能带着假货化妆品来到3·15现场投诉举报。根据该网站的要求,必须达到三种证据之一,才会受理投诉:生产厂家证明是假货;工商部门罚没的证明;卖家承认是假货。“即便是食药监局有证明的复函也不行。”

    江先生表示,这三种要求对这种产品来说,“根本不可能有人达到”。首先生产厂家都是假的,根本不可能出来说这是假货;其次,该产品网上出售,工商部门连卖家在哪都不清楚,不可能上门罚没;最后,让卖家说自己卖假货,这对于正常人来说都不会这么去做。截至3月15日当天,江先生举报的“柔依雪肤”系列产品在相关购物网站仍有出售。出于属地管理原则,广州市工商局建议江先生向杭州药监局举报。

    个案2

    “蜂王浆”喝出柚子皮

    邓先生年前在琶洲某年货展销会买了7斤的“厂家直销”促销装“蜂王浆”,但回家后食用时居然在“蜂王浆”内吃出了几丝柚子皮。昨日上午,邓先生来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摊位前求助。“展会上卖家说是厂家直销促销,打完6折后每斤只要60元,我就一口气买了7斤”。然而当日回家食用时邓先生却发现蜂王浆里面居然有柚子皮。“吃起来也有柚子味。难道我花了400多元,人家拿‘柚子蜜’来骗我吗?”邓先生随即返回展会寻找卖家,却发现该厂家早已不见踪迹。对此,食药监部门建议,邓先生可将产品送去所在辖区食药监部门鉴定。

    个案3

    “名牌酒”倒出小蜘蛛

    市民元先生于2011年12月5日在广州市龙徽酒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支名牌高度白酒,价值1000多元。在存放近两年后,元先生在2013年9月将它开封饮用。然而倒出来的酒却让他吃了一惊,酒里竟出现了一只小蜘蛛。元先生当即将蜘蛛的酒杯拍照为证,并与卖家交涉。昨日,市工商局越秀分局工作人员受理元先生的投诉,并询问他是否有保留证据。工作人员提示,元先生提供的照片虽然也属于一种证据,但仅凭照片并不能完全证明蜘蛛是从酒杯里倒出来的。“在发现蜘蛛后,最好能找到第三方,如元先生居住地或白酒售卖地所在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作为证人。”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购买到假货后该如何索赔?咨询南宁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更多与 购买到假货后该如何索赔?咨询南宁民事律师,南宁大成律师,南宁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女儿为拆迁款逼父母离婚 老人用铁管将其打死
下一篇5岁女童遭家人虐待:没穿过裤子不懂说话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