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12/28 23:57: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1996年12月26日
贵州黔东南州中院判处杨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97年01月06日
杨明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院提出上诉
1998年03月04日
贵州省高院驳回杨明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0月
贵州省检察院开始复查此案
2015年04月21日
贵州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立案再审
2015年06月11日
贵州省高院对该案开庭再审
2015年08月11日
贵州省高院再审作出宣判,杨明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