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甜正在写作业,朱某某将房门关上,坐到了她身边,将手伸向她的大腿,笑着说“让叔叔摸摸。”小甜大声说:“不要!我要回家!”朱某某害怕了,打开房门,又叮嘱小甜不要说出去被自己“碰”了,“否则你会挨打的。”
小甜回家后告诉父母说:“你们不要和对门的叔叔说话了。”父母察觉有异,询问情况后报警。该案经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2年8月,朱某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而家庭成员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多发生在重新组合的家庭中。
在一起案件中,“准继父”黄某某对8岁的继女实施了长达9年的猥亵;另一起案件中,21岁的哥哥陈某某对同父异母的6岁妹妹多次猥亵。
潜伏的“色狼”:在周围随时伺机下手
哪怕是在自家的小区里玩耍,如果家长和孩子疏于防范,都有可能被色狼侵扰。
深圳某住宅小区的保安彭某某,就对家住该小区的一名10岁女孩小桐实施强奸并多次猥亵。他多是在监控室、水泵房、电表房等隐蔽地点作案,并且威胁孩子不许声张。
直到有一次,小桐的保姆在给孩子换衣服时发现异常,赶紧告诉小桐的父母带孩子去看医生。医生检查后,立刻建议小桐的家人报警。后彭某某因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公诉。
很多案例告诉我们,性侵孩子的色狼多是潜伏在周围。比如在深圳办理的猥亵儿童的案件中,有接近10%的案件发生在学生上、下学的路上。
家长哪会想到,带孩子到医院就诊,竟也遭遇猥亵的黑手!
2013年4月,一位家长带着8岁的女儿到深圳市龙岗区某门诊部牙科看牙。牙科助理罗某某给小女孩治疗上药后,要求她每隔三天来换一次药。
趁小女孩自己来换药时,罗某某在诊室里多次将手伸进小女孩内裤抚摸。两个月后,小女孩在洗澡时问妈妈“看牙齿和尿尿的地方有什么关系”时,母亲才惊觉报警。
校内的“色狼”:学生受侵犯不敢声张
现在,很多家长会送孩子参加各种培训班,他们觉得课外培训和上学差不多,很放心。殊不知,现在不少培训班都是小班制,管理也不严格,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13岁的女孩小艾在深圳龙华一家培训中心学习电子琴,培训老师毛某某突然将教室的门关上,从身后抱住她抚摸其胸部,小艾奋力反抗,才将其顶开。
半个多月过去了,小艾还是害怕不敢去上课,爸爸详细查问后知悉真相,赶紧报警。
2014年2月28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被移送宝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深圳个别民办的学校、幼儿园中,近年来也发生过数宗性侵儿童的案件,涉案人员为老师、保安、校车司机等。
宝安区某学校六年级美术老师詹某某在上课过程中,利用指导学生画画的机会,多次抚摸女学生的背部和腰部。不仅如此,这位老师还在课后将女学生叫到办公室看画,借机 “揩油”。
案发后,有6名女生指证遭其猥亵。后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詹某某有期徒刑2年。
办案人员分析,因为学生往往对老师有敬畏心理,所以受到侵犯不敢告诉家长,导致这类案件的隐蔽性比较强。部分教育机构内部管理较为混乱,监管措施缺失,教职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也是导致侵害儿童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去年深圳检察机关 起诉78宗猥亵儿童案
在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中,猥亵这种类型案发率最高,犯罪分子极易得手,家长防不胜防。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