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去刘谈柱家寻事一事,刘忠恩称,他从未去刘谈柱家闹过事,他是受刘谈柱之子刘贵明的邀请前去刘贵成家处理儿子刘伟平和李玉香的纠纷,让凑2700元,并垫了200元,事后还退了钱。
对于扣留李轶等人和摩托车一事,刘忠恩说,周建伟等人误打他的儿子刘伟平,打架时,刘伟平外组织损伤,丢失一部手机和一枚金戒指。他当晚向歧道派出所打电话报案,因无人接听,就和所长刘亚临通了电话。后来,刘伟平发现打他的人路过,就和刘忠恩追上部分人并扣住摩托,并通知刘亚临处理此事,未等到刘亚临,就放了人,将摩托车推到派出所,交给民警薛永吉。后来,打刘伟平的对方家长上门求告处理,以1300元了结,双方共同到派出所销了案,推走摩托车。
临县人民法院认为,刘忠恩的供述和查明的事实基本一致,刘忠恩没有犯罪事实,构不成犯罪。2012年12月20日,临县人民法院判决刘忠恩无罪。此后,刘忠恩以无罪为由,请求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申诉期间误工损失和精神抚慰金等共27万元。
2013年6月6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赔偿刘忠恩赔偿金66557.75元,驳回其关于精神抚慰金以及误工损失的赔偿请求。之后,刘忠恩不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其2003年至2013年间误工损失、生活困难补助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66557.5元。
2015年11月27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一位负责人对于此案,对记者称,“我们支持刘忠恩的赔偿请求,几个月前,决定书已经寄到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赔偿金额我记不得了。”
漫漫十年洗冤路,为方便上诉,刘忠恩搬到吕梁市租房住,家中田地荒芜。近十年来,刘忠恩购买了数百本法律书籍研读,从一名小学毕业的文盲,成为一名法律通。
刘忠恩称,自己无辜受冤,赔偿金由国家买单,而造成错误的人却没有被追责,司法系统内部应启动追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另,根据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记载,刘忠恩长子刘文平于2002年4月28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2年6月7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临县人民检察院批捕,6月11日执行逮捕,2002年10月31日因撤销案件被释放,并决定由临县人民检察院赔偿刘文平违法羁押现金11936.21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