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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男子性侵养女致2次怀孕 卖掉所生2名女婴

 

发表时间:2015/11/26 10:24:42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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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另外一名女婴的费某说,2014年农历九月的一天,他在医院为女儿抱养了一个女婴,当时他和女婴的爷爷(孙某)“谈价”,女婴的爷爷要价33000 元,于是他凑够钱后交给了女婴的爷爷。“他爷心太狠了,要那么多钱干啥呀,奶粉贵得很,现在养孩子不容易。”费某说,他当时给女婴爷爷说,于是对方就退了 1000元。

    扶风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在送养第一名女婴时,收取了对方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的巨额钱财,将亲生女婴送给他人,属出卖行为,应 以拐卖儿童罪惩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将第一个女婴送给他人属民间送养行为,不构成拐卖儿童罪的辩护意见,法院依法不予采纳。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 关尚未掌握的其出卖第二名女童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并自愿认罪。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孙某作出上述判决。

    村民惋惜>>

    “娃这辈子真的太苦了”

    孙某家位于扶风县法门寺附近的一个村庄。昨日,天空放晴。村里小商店旁的一处小健身广场是晒太阳的好去处,几位老人在细声议论着孙家发生的事,看见陌生人走过来时,他们立刻转移话题。

    据了解,孙某夫妇还有一个儿子,年龄比丽丽大,常年在外打工。

    孙某家大门紧锁,通过崭新的白色外墙砖可以看出,房子所建时间并不长。

    同村一村民说,警方在查办孙某一案时,只有孙某的一些近亲知道他犯下的恶行,其他人对此一无所知,同时,村民们也自觉地严守有关丽丽隐私信息。“毕竟丽丽还小,以后还要结婚生子!”该村民说。

    在村民的眼里,51岁的孙某个头高大,平日里与邻里关系处理得也挺和谐。“但他对媳妇并不好,隔着墙站在街面上,经常会听到他打骂媳妇的声音!”另一村民说,孙某一家人常年在外面打工,很少回家,今年在夏收前见了他一面。

    在村民眼里,大家更愿意把丽丽称呼为“孩子”。“太善良,虽然见面不多,但只要见面,丽丽总是脸上流露出很纯真的微笑!”这名村民说,小时候看着丽丽长大,虽然她个子不大,但遇到别人有帮忙的小零活,她会主动帮助大家。

    “虽然伤痕无法抹去,自己还是希望丽丽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将来也祝愿她能找个疼她、爱她的好丈夫。”这位村民长叹一口气说,“娃这辈子真的太苦了”!

    律师说法>>

    两家庭未被追责 他们很爱孩子

    昨日,华商报记者来到扶风县中医医院。一名医院的工作人员称,农村向来重男轻女,有孕妇生下女婴后,就会直接送人,医护人员由于工作的便利,就将这些信息传送出去,但是医护人员肯定不会触碰拐卖儿童这条法律底线。

    据了解,考虑丽丽年龄还小,无力抚养孩子。警方征求意见后,丽丽的两个孩子目前仍由先前已经接走的两个家庭抚养。

    陕西新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胜说,由于韩某、费某两家在收买丽丽的孩子时,“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 行)这一条款修改还未提上日程,根据当时的条款,两个收买家庭并未受到相应追责,而这两户家庭也表示,他们很爱孩子,会尽最大努力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 境。 华商报记者 丁瑜 马爱萍

    记者说话>>

    面对伤害她只是恨 没报警

    昨日,久违了的阳光一扫连日来的阴霾,但我的心情却沉重阴郁。

    采访中,一位经手此案的民警多次流露出惋惜,他说,如果丽丽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那么此时她可能在上大学,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候。假如,她的养母勇敢些, 在发现养女受到丈夫侵害的时候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带着养女离开,那么丽丽的身心也少受伤害。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假如,民警说,初次见到丽丽时,那种单薄、 无助、绝望,让他感觉特别心酸,他反复地呢喃,“再不是亲生的,毕竟从小养到大,咋说都有感情了,怎么能忍心这么祸害呢?”。尽管没见到丽丽,可通过民警 的讲述,我能想象到,丽丽当时是多么地恐惧和无助,在成长的过程中,又要去面对多少个担惊受怕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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