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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中年妇女合作登报骗婚 称没想伤人

 

发表时间:2015/10/16 0:02:03 来源: 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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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大姐真诚寻夫

    经营实业 有房和商铺”——

    两个在婚介所干过的已婚中年女子登报骗婚

    12个老男人被骗得晕头转向

    通讯员 尚法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农村大姐真诚寻夫:53岁,丧偶无孩,经营大型汽配厂多年,有房及商铺多处,白皙丰满人大气,朴实善良,好想有个完整的家,只要你真诚相待,见面相处融洽,我的企业由男方接管,外地农村优先……”

    类似的广告,曾经经常出现在杭州几家面向全省发行的媒体分类广告版面上。一些人看过之后怦然心动,有的从大老远赶到杭州,可应征后发现,“牵线”的红娘或“相亲对象”,除了不断找各种理由向他们要钱之外,最后是人财两空。

    昨天,涉嫌诈骗的两名中年女子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受审,检察官指控两人在2014年4月至今年5月间,以登报征婚并互相介绍对方以相亲名义或冒充被介绍对 象的身份骗人钱财,而她们都是已婚有家庭的。起诉书显示,至少12名中老年人被骗,被骗数额少的几百元,多的2万余元。中年女子王某涉案金额至少7.9万余元,凌某涉案金额至少4.4万余元。

    婚介所呆过的两个女人

    合作骗婚

    45岁的王某和小她1岁的凌某,分别是温州文成人和杭州人,文化程度均为小学,两人一起作案前都在婚介所呆过。

    “我老公身体不好,孩子还小,急需要钱补贴家用。”王某说,以婚托的名义骗钱,是因为她从婚介所辞职后,仍不断有相亲的男子打电话找她,她想来钱容易, 而且有不少婚介所也都以她这样的方式向应征者收钱,于是使用假名和对方见面,并找各种理由要钱,自己没想到这是在犯罪。

    凌某称,应征者的联系方式都是王某提供给她的,她一开始不好意思开口向应征者要钱,而且怕被对方纠缠,是王某教她遇到事情怎么处理的。

    王某和凌某有时单干,但大多时候互相合作。联系上应征者后,由一人出面,另一人冒充征婚者家人(比如王某称自己是凌某的嫂子),见面地点一般选在汽车 站、火车站以及杭州一些商场、广场或市场附近。如果男方觉得满意,王某或凌某就会提出要服务费、介绍费或见面礼、红包等,有时男方还给她们买衣服、包包 等。

    骗到的钱,如果有事先约定,怎么分赃就怎么分;没有约定,就对半分。有时她们还说好某个客户归谁,骗来的钱财就不用分给另一方。

    单身多年的54岁周某

    被骗得最惨

    54岁的周某是被骗得最惨的一位,老家在云南,单身多年,一直在外打工。他说自己被骗数额超过3.5万元(因周某证据保留不足,检察院最后认定为2.3万余元)。

    周某说,自己3年前在杭州新青年广场附近一家婚介所登记过,花了不少钱,最后还是没有找到另一半。

    到了2014年5月,突然有人给他打电话,问他老婆找好了没有,并向他介绍说手里有条件好的相亲对象。

    周某依约坐车到杭州汽车南站与女方见面,对方自称“陈莲红”,还带周某到杭州见“家人”,周某当即包了1万元红包。半个月后,双方再次在武林广场见面, “陈莲红”问他要了1500元买衣服,周某还付了1万余元买首饰。到了2014年底,双方又在吴山广场见面,周某又给了1万元。

    直到案发前一天的今年5月28日,“陈莲红”还联系他要见面,还提出让周某给她买包包。案发后,周某才知道,“陈莲红”真名就是凌某。

    今年5月29日上午,王某和凌某约一应征对象在杭州城站火车站附近见面时,收取200元介绍费后平分。应征者感觉被骗,报案后,王某和凌某被抓。警方进 一步查证发现,王某和凌某均已婚,且多次以相亲名义诈骗,警方从王某和凌某住处搜到王某和凌某联系应征对象的记账本,里面有详细记录收取受害者钱款的情况,但因不少人不愿报案,警方和检察机关最后只认定了12名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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