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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男子捉奸殴打第三者后逼其写6万元欠条

 

发表时间:2015/1/24 9:33:19 来源: 辽一网-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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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张墨寒)怀疑妻子出轨,丈夫带朋友跟踪将妻子和对方堵在宾馆里,殴打对方一顿后,又搜走对方身上现金,并逼其写6万元的欠条。

  1月15日,丈夫及其朋友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拘。

  1月10日清晨,家住盘锦的王某跟妻子说要外出一天,但走出家门后他并没有离开,而是躲在了不远处。原来他觉得最近几个月,妻子在外面“有人”了,他决定暗中跟踪一探究竟。王某从盘锦一路跟踪妻子到了锦州凌海市,发现妻子和一名男子进了一家商务宾馆。王某叫上他在盘锦找的两个朋友,冲进了宾馆5楼的房间,将和妻子开房的凌海人刘某打了一顿。

  28岁的王某觉得自己的婚姻已经无法维系了,是刘某破坏了他的家庭。因为不甘心只是让对方受些皮肉之苦,王某和两个朋友一起将刘某带回盘锦,并在其中一个朋友的工厂内,搜走了他身上的4000元现金,并扣押了其随身携带的身份证、驾驶证,并逼其写下了一张以拖欠“精神损失费、家庭破裂损失费”的6万元欠条。在答应5天内还清6万元欠款后,刘某才被放走。

  随后刘某到凌海市警方报案,凌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先后前往大连、营口、盘锦等地,于15日将潜逃在外多日、回凌海打探消息的三人抓获。对于将人打伤并逼迫对方写欠条的犯罪事实,三人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拘。

  ■律师说法

  婚内出轨属道德过错 要冷静处理

  妻子发生婚外情,丈夫在感情上也是受害者,但为啥又因涉嫌敲诈勒索而被刑拘了?

  本报法律顾问团队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祥辉表示,不管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事件中的丈夫及其朋友都没有权力打人,将人带走并用胁迫的手段取得现金、写下欠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曾律师认为这三个人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曾律师称遇到这种事首先应该冷静处理,妻子和他人开房的不对是道德层面的,但打人和威逼要钱这个事的不对则是法律层面的。与他人开房不触犯刑事法的规定,但在离婚诉讼中,依据婚姻法中夫妻有相互忠诚的义务,如一方存在出轨行为,另一方可以提出精神补偿,法官是可以酌情进行财产分割来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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