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儿子照顾,想要雇保姆服侍自己生活的八旬老汉,将自己五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分摊自己雇保姆的费用。近日,通州法院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作出判决。
朱老汉今年八十五岁,与老伴共育有七个儿子,均已经成家立业。其中大儿子定居加拿大,三儿子患病已去世,其余五个儿子都在北京。朱老汉自老伴儿去世后就自己一个人居住在三儿子生前所建的房屋中。随着自己年岁已高,一个人生活已经力不从心,身边的五个儿子商量每人一个月轮流照顾老人并负担老人的医药费。
可朱老汉仍觉孤独,儿子们虽说给自己送饭管吃管喝,但其他时间很少交流;加之随着年事已高一个人生活总害怕出现意外情况,于是想让五个儿子出钱,自己雇保姆来照顾起居。但儿子们说什么也不同意,朱老汉便将他们全部诉至法院,要求分担自己雇保姆的费用。
法院将五个儿子全部传唤到法院,与朱老汉面对面进行了一次调解。五个儿子均表示同意轮流照顾朱老汉,负担其生活费用和医药费,但是不同意负担父亲雇保姆的费用。他们认为有这么多儿女,父亲根本没有必要去找保姆,而且保姆是外人,未必能尽心尽力照顾父亲。法院进行了一下午的调解工作,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互不妥协。
调解失败后,通州法院作出判决:结合朱老汉的经济收入水平、五个儿子的生活水平、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赡养费为一人150元,于每月20日之前给付。鉴于朱老汉患有心脏病且年事已高,平时需要照顾,故判令五个儿子以两个月为一周期轮流到朱老汉的住处照顾朱老汉的生活起居。判后法官说,这个案子提出了一个儿女如何尽孝的问题,除了满足老人的吃穿外,还要注意沟通,满足老人精神和情感的需求。(记者 严琪 通讯员 于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