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利用在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做出纳、手中掌管着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的便利,今年44岁的潘阳阳为给一名英籍男友注资做生意,以买发票和支票为由,从一名同事处骗出公章使用,先后8次挪用公款近6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潘阳阳以挪用公款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被责令继续退赔单位540余万元。
谎称买发票骗公章
据朝阳检察院指控,潘阳阳利用担任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财资处出纳的职务便利,在2012年9月至11月间,多次将该单位资金500余万元用于他人投资经营。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数额巨大不退还,因其有自首情节,故建议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8至10年有期徒刑。
潘阳阳供述,2012年5月,其通过一交友网站认识了一名叫Gerald的英国人,对方自称是一名石油工程师。
初交往的一个月,两人只谈感情。后来,Gerald说其在沙特承包了一海上石油工程,因缺钱便找潘阳阳借。潘阳阳称在挪用单位公款前,自己就筹了400万元给了他,后来Gerald还是要钱,如果不给他又怕借出去的收不回来,自己便从单位的支票簿上拿了8张空白转账支票,并以要从地税局买发票,或者从银行买支票为由,从同事曹某处加盖了单位公章。
先后8次挪用公款
潘阳阳称,从2012年10月底,其用之前盖好章的转账支票先后8次借钱给Gerald。其先将支票电汇给一个担保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再将钱打到自己名下的储蓄卡上,自己再接着把钱打到户名为LIM的建行账户上。支票金额都是按Gerald说的美金数额,换算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担保公司要扣除的手续费后填写的。
这几次用单位支票挪用的钱,除去手续费后,汇给Gerald是540余万元。此外还有20万元,被自己用于付了先前用房子抵押借款产生的利息。
另外,潘阳阳称,其还以现金支票去银行提现,分5次从单位挪用了约25万元公款,借给了Gerald。
被判退赔540余万
朝阳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至11月间,潘阳阳以转账支票转账和现金支票提现的方式,多次将培训中心资金近600万元挪用给他人做生意。当年11月28日,培训中心财资处负责人接到银行电话,得知培训中心账户内余额不多,便向潘阳阳核实情况,她当即承认挪用公款。
案发后,潘阳阳将先前从培训中心购买的位于百草园小区一套房子退回培训中心,原购房款及利息共50余万元。另外,潘阳阳家属向法院缴了50万元。
最终,朝阳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潘阳阳有期徒刑8年,并责令其退赔单位5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