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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男子介绍他人买卖毒品获利百元被判刑4年

 

发表时间:2014/9/24 10:25:21 来源:现代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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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他人贩卖毒品,却为其牵线搭桥介绍生意,拿到区区100元好处费,却给自己带来了四年的牢狱之灾。

  昨日上午,镇海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栾某被判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通讯员 焦川 记者 叶萌茗

  48岁的栾某是宁波人,平时在工地做些油漆、粉刷活,有吸毒史。

  去年4月,栾某因包揽油漆工程合同认识了施工员忻师傅。相处一段时间,两人熟了,栾某了解到忻师傅也在偷偷吸毒。

  4月底,栾某说自己认识一个叫朱某的人,本事很大,想带忻师傅去认识认识,有机会的话可以包个项目一起发财。到了朱某所在的宾馆,朱某和两人聊了一会就拿出一小包冰毒请两人吸食。两人也不客气,吸了起来。

  几天后,朱某打电话给栾某,说能不能让栾某跟忻师傅联系下,反正忻师傅也在吸毒,自己想把“货”卖给他,好处自然不会少了栾某的。

  几天后,栾某就打电话约忻师傅跟朱某见面,两人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朱某将10克冰毒以3000元价格卖给忻师傅,并当场支付给栾某好处费100元。

  尝到甜头后,栾某再次出手。2013年5月的一天,在栾某牵线搭桥下,朱某又将10克冰毒以人民币2600元的价格贩卖给了忻师傅。

  不久,朱某因涉嫌贩毒被抓。栾某也因此落网。

  昨日,镇海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栾某违反国家毒品交易管理法规,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其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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