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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女儿遭猥亵雇凶杀父 雇主及凶手获家属谅解

 

发表时间:2014/9/2 10:27:32 来源: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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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前几天,她情绪逐渐好了很多,案发当晚,也没任何异常。”胡某的母亲称,当时她还不知道老付已经遇害了,警察来带胡某离开时,她要求跟着一起去派出所,但被女儿拒绝。这也是她第一次拒绝母亲陪着外出的要求。

  “当时我也没想到是这种事,她平时性格内向,胆子很小的,直到第二天,接到警方通知,我才知道。”胡某的母亲称,直到现在,她心里还不能接受女儿雇凶杀害父亲的事实。

  不过,对自己前夫猥亵女儿一事,胡某的母亲称,老付的精神有问题,不是很好,加上其他原因,相信他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法庭审理

  两人均获得死者家属谅解

  案发后,老付的两个弟弟,在谴责胡某和郑某某两人行为的同时,放弃了民事方面的赔偿,并写了内容大致如下的谅解书:

  “这是一起家庭悲剧,胡某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却做了这样不可思议的行为,我们认为,老付从小遗弃胡某,在胡某成人后又对其进行骚扰,是有过错的……我们相信胡某将来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所以我们基于理性,请求法官对胡某从轻量刑。”“我们深深哀悼兄长的不幸,严厉谴责被胡某所雇用的,为钱财杀人的郑某某。但是,基于人道主义立场,我们不希望郑某某被处以死刑。”

  不久前,南京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中,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认罪悔罪。

  一审判决

  雇凶的无期 行凶的死缓

  昨日上午,宣判前两人被带到法庭时,胡某进入法庭后,就跟旁听的母亲打招呼。而郑某某,则一直低着头,没看旁听席上的亲友。

  最终,法院认定胡某和郑某某,均因犯故意杀人罪,而且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不过,法院认为,结合受害人家属予以谅解等实际情况,对两人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胡某无期徒刑,判处郑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宣判结束后,郑某某的多位亲属,还没走出法庭就泣不成声,有的甚至是瘫软在座位上,在他人搀扶下,才走出了法庭。双方的家属均认为,判决较重,希望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他们在看守所提出上诉。

  案情纵深

  18岁的郑某某

  “一向很老实”

  案发时,郑某某才18岁。据他的堂哥介绍,郑某某年幼时,父母就离异,他跟父亲生活。

  郑某某所在的是河南一个较为偏僻的农村,小学毕业后,初中只上了一个学期,他就辍学在家,帮助父亲干农活,直到16岁后,开始跟人到郑州等地打工。因父母很早就离异,他性格比较孤僻,平时话不多,但对人很热情,而且还乐于助人。

  “当时亲戚听说他是为了2万块钱而去杀人后,大家都很心痛。”郑某某的另外一位亲戚称,他们没想到,一向很老实的郑某某,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在家里,他从来不乱花钱,打工挣的钱,大部分都是交给父亲。

  雇凶者胡某

  一直缺少父爱

  胡某3岁时父母就离异,一直跟母亲生活。一直都缺少父爱,她成年后,父亲还在她脑海中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胡某虽然中学毕业后,未能考上大学,但上进的她,曾参加过多学科的自考,并拿到了本科学历。虽然没有稳定的工作,但她却做过很多工作,并在金融机构上过班。最近两年,对股票债券市场方面有所了解的她,还在家做期货方面的投资。

  “她性格很内向,平时很少跟外人交流,胆子很小,可以说腿上有一只蚊子叮咬,她都不敢拍,都是我帮她拍。”胡某的母亲称,至今她还不愿意相信,女儿居然能做出雇凶杀父这样的事情来。

  反思

  如何关爱

  离异家庭的孩子

  据江苏法院相关人士称,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离异家庭的孩子占了很大的比例。大多数婚姻的破裂,对全家人来说都是一个打击,父母离异造成子女逆反心理和自卑心理严重。有父母离异之后,监护人对小孩过度溺爱,缺乏应有的监管,没有给小孩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学习环境,导致他们文化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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