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一男子将自家的房子“两卖”,拿着购房人的24万元房款到娱乐场所挥霍一空。近日,该男子被东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1年3月,东阿男子刘某将他的一套房子卖给于先生,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于先生将购房款24万元付给刘某,但是刘某以各种借口推托交房时间。
刘某拿到24万元后,经常出入豪华酒店、歌舞厅、洗浴中心等高消费娱乐场所,大肆挥霍,不到一年时间,24万元几乎全部花光。刘某想出一房两卖的歪主意,2012年1月,又将房子以2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赵先生。付清房款后,赵先生拿到了房屋钥匙和房产手续。
于先生多次找刘某催促交房。刘某将已经交给赵先生的房屋的锁换掉,随后将钥匙交给于先生。当于先生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房主”另有其人。于先生到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东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刘某闻风而逃,先后逃至上海、武汉、深圳等地藏匿。东阿警方经过多方侦查,最终将刘某抓获归案。近日,刘某被东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刘某的家人东借西凑,才将24万元购房款还给于先生。(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