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东平法院获悉,一男子倒车过程中不慎与一辆私家车碰撞,私家车上的女子受到惊吓导致早产,女子将其告上法庭,肇事男子却拒绝赔偿生孩子的费用,经法院调解,男子最终同意赔偿。
7月4日,曹某倒车时撞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私家车,孙某和怀孕的妻子刘某正在车上,事故不仅损坏了孙某的汽车,更让刘某受到惊吓导致早产。孙某、刘某将曹某诉至法院,要求曹某予以赔偿。曹某称他的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同意赔偿的他才赔偿,保险公司不同意赔偿的,他一概不赔。孙某、刘某起诉时不知道曹某车辆的投保情况,没有起诉被告投保的保险公司,案件陷入僵局。为此,法官进行了调解,曹某也表示愿意进行调解。
但又出现了变故,曹某认为刘某生孩子的费用也让他赔,超出了赔偿范围。而孙某情绪也比较激动,称刘某因这次交通事故受了惊吓,导致胎儿早产,孩子免疫力较差体质较弱,自己的要求已经非常克制。
法官向曹某说明法律责任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教育和说服。曹某最终转变思想,表示在赔偿原告所有损失之外,再拿出2000元来补偿原告。(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张广玲 杨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