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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将法院传票当成诈骗电话 被判赔近万元

 

发表时间:2014/8/3 9:35:42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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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是某某法院,你有一张传票。”当接到这样的电话时,你很有可能就直接把它当作是一通诈骗电话,不予理会了。但朱永强和李美霞这对年轻的夫妇正是误将法院的电话和法院的传票当作了骗子的诈骗行为,直接在一场官司中“不战而败”,面临近万元赔偿。

  误将法院传票当作诈骗

  “你好,我是某某法院,你有一张传票……”不久前,朱永强夫妇三番五次接到法院让去拿传票的电话。夫妻二人来宁从事理发生意已经十几年了,自认为一直遵纪守法,也没跟别人有什么过节,所以对这样的电话显得不以为意。再联想到当下经常被披露的一些骗局,他们“自信”地认为这肯定是骗子的诈骗电话。

  没过几天,法院的传票直接通过邮局寄了过来。不过,夫妻二人依旧不以为然,坚信这还是骗子的诡计。两人完全没有细看传票,就直接给扔了。

  然而,6月20日,当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寄到家里时,夫妻二人直接傻了眼,原来这一切并非骗局,自己确实有桩官司。但因为自己没有到庭,法院直接判决败诉,并需支付对方近万元赔偿。

  一年前房屋交易中被坑 他们被人告了

  接到法院判决结果的夫妻二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一年前进行的一次房屋交易引发了纠纷,导致了这场官司。

  去年,他们曾委托南京某房产中介进行过卖房和买房交易,在结算费用时,向中介方提出卖与买都是一个单位,要求给予优惠,最后双方协商同意,中介方让中介费4000元。

  后来在进行卖房交易时,买房人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购房款,实际交房结算时依照合同约定收取了对方违约金5000元。但由于是请房屋中介当时代写的收条,自己未加审核就签了字,而中介方代写收条的人错把违约金写成了房屋尾款,以至于后来房屋中介和买房人出尔反尔,分别又以欠费和多收购房款为由,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在没有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判原告胜诉,他们夫妇需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所欠的中介费和返还多收买房人的房款,合计近万元。

  无奈下求助调解工作室

  法律的严肃性让两人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无奈之下,他们找到了栖霞区包明昌调解工作室寻求帮助。在调解工作室,在讲述事情的原委同时,他们却指责起法院的不对来,认为法院在不进行深入调查的情况下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听了他们的讲述后,包明昌指出,现在唯一的挽救办法就是在判决书尚未生效的情况下,找律师提出上诉,保障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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