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专业律师网
人身|
电视| 工商| 建筑| 新法| 文书| 常识| 顾问|  
 
|刑事综合 |诉讼常识 |站长相册 |媒体之声 |远东风采 |风景照片 |记者联动 |法治视频 |法律法规 |本站动态 |公司律师
|建筑工程房地产 |民商专题 |劳动律师 |人身损赔 |离婚律师 |交通律师 |新闻夜班 |律师休闲 |最新资讯 |客户关怀 |赔偿标准
|本站案例 |北海分站 |崇左分站 |钦州分站 |柳州分站 |律师营销 |法治前沿 |律师文集 |法律文书 |债权债务 |本站下载
|电视采访 |本站公告 |民商综合 |股权转让案例 |公司综合 |工商登记 |法律顾问 |便民通道 |职务犯罪 |特别专题
搜索熊律师 Google 百度
首页>>>最新资讯>>>正文

城管见小贩受伤后见死不救 法官目睹全过程

 

发表时间:2014/8/26 21:03:54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南宁律师,广西律师,南宁知名律师,广西知名律师,南宁律师事务所
 

  开电瓶车追三轮车小贩,致其撞树受伤后,城管见死不救扬长而去,此案二审判决——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实习生 刘文鑫 通讯员 马英

  春节摆个摊,遇上城管赶逼,小贩王山(化名)骑着小三轮撞树侧翻而跌倒受伤。城管见状扬长而去,事后还回来扣押地摊。事后王山将天河城管告上法庭。此案一审,城管被认定部分行为违法,赔偿2.7万元,城管不服上诉。昨日,记者获悉,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城管严重违法,并指出城管见死不救有违社会公德。

  事件:

  小贩为躲追赶摔断肋骨

  去年春节,来自山东的小贩王山(化名)在花城广场卖果汁时,遇上城管执法,他赶紧骑着小三轮车避走,城管则在后面紧追。

  王山回忆,城管开着电瓶车超车欲截住他,他躲避不及,把车开上绿化带撞树侧翻,自己跌落下来,几乎痛晕过去。但这城管见状,居然笑了笑,就走了。王山被朋友送到医院,全身多处受伤,一根肋骨骨折,治疗了大半个月。伤养好后,王山得知,城管回来扣走了他的摊子,价值一千多元的不锈钢大框也被销毁了。

  为此,王山找到广东金粤律师所张启军律师,将天河城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9万元并道歉。

  张律师指出城管在小贩主动回避情况下仍然狂追、其无视小贩伤情、迟迟没给扣押文书,共构成三次违法。但城管对此坚称只是在正常巡逻,王山是自己原因跌倒,现场遗留物是他们暂时替派出所保管,没有非法扣押。

  二审:

  法官曾目睹过程申请回避

  此案一审,法院采信了王山的大部分说法,认定城管将电动车靠向三轮车,导致王山出于避险的本能撞树,法院认为城管非必要地危害了王山人身财产安全,在扣押物品上也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法院一审判处城管赔偿2.7万余元。

  城管不服,上诉提出称王山是在逃避执法,城管具体的行政行为也是停留在“预执行”阶段。

  此案二审期间,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原主审法官庭审一半,回忆其当日买过小贩一杯甘蔗汁,并目睹整个过程。担心会有先入为主的判断,并考虑到录像已经足以还原真相,法官当庭申请回避。

  庭审四个月后,昨日张律师在中院领到了二审判决。此案虽然赔偿数额上没有变化,但中院在确认违法行为上作出了改判。二审重新确认了事实,基本采信了王山的说法,将事实变更为城管追赶王山,导致王山受伤的行为违法。也就是说,法院将暧昧不清的“靠近”明确为城管在实施“追赶”。

  解读:

  城管不仅违法还见死不救

  中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这种追赶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地方性法规虽然赋予作为城管,对公共场所设摊经营的小贩执法权力,但城管执法应当遵守规定,不得超越法定的授权,更不得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本案中,王山已经驾车离开且并没有暴力抗法,城管还要连续追赶并靠近快速行驶的三轮车,该行为具有危险性和侵犯性,是导致王山受伤的直接原因。

  “更严重的是,城管在小贩受伤后,没有采取任何施救措施,罔顾王山的生命健康安全。这种为达到执法目的而损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不符合依法行政、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其本身的危害性更大。”判决如此分析。

  这份民告官的行政判决里还特别指出,城管追赶行为,背离了纠正、教育的执法初衷,不仅违法,更违反了救死扶伤的社会公德。中院认为,城管是严重违法,但原审判决仅认为涉案追赶行为部分内容违法不妥,应给予纠正。

 
聘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通道
关注我们我们的新浪微博 我们的腾讯微博 
关键词:见死不救要负法律责任?见死不救致人死亡如何判刑?咨询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在线律师
更多与 见死不救要负法律责任?见死不救致人死亡如何判刑?咨询南宁知名律师,南宁在线律师 相关新闻:

 
上一篇父子打死上门闹事女婿抛尸玉米地被刑拘
下一篇[南宁律师] 女子取丈夫生前存款遭拒 银行称无继承人证明
   远东风采

大成南宁年终总结表彰 大成南宁律师讲授《法
大成南宁主任李安华律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

   特色专题  

一宗典型交通事故赔偿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38
聘请法律顾问专题--广 [广西矿业律师]东盟矿

  文章搜索:
    
推荐文章
 

·熊潇敏律师成功辩护: 从程序正义角度切入让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
·20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南宁刑事律师:共同犯罪中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的
·熊潇敏律师参加广西律师协会活动剪影
·法院指导案例: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认定问题
·[交通肇事罪辩护参考]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

南宁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
站长视频
 
熊潇敏律师参与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南宁电
熊潇敏律师作客广西网 熊律师做客广西网络电
热点文章
 
·熊潇敏律师团队受聘担任广西九福里投资集团有限
·4月2日熊潇敏律师在南宁兴宁区法院开庭
·广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返还合同纠纷案(
·庞某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已委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出台《关于审
·本所律师获评为“自治区司法厅所属党组织2016—
·抗击疫情 大成有爱-本所向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已委托)
站长风采
 

最新文章
 
本站关键词:广西律师 南宁律师 广西律师事务所 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南宁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南宁律师服务 广西律师在线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4号碧园大厦A座19、20楼 邮编】:530022 【电话】13878124891 本站地图
[备案号:桂ICP备05003070号]| 北京大成(南宁)律所地址示意图|广西专业律师网更多链接|自助链接|广西专业律师网介绍
Copyright ©2005 - 2008 Fawu365.Com,广西专业律师网,广西律师,南宁律师,南宁刑事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