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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大学生开房轮奸醉酒女 涉案人分获10年8年刑罚

 

发表时间:2014/8/18 21:39:45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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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录像后向朋友下跪

  高某认为谷某出卖了自己,而谷某本人则称被误解。2012年9月6日,谷某向警方证实,5月22日晚上,在酒吧时,没有人商量过将高某灌醉的事情,当时张新海给高某点了长岛冰茶,她尝了一口发现是酒,但是王岳告诉她,里面主要是茶和可乐。

  谷某说,高某酒醉后,确曾向她求援,让她看着点自己,她当时也答应了。前往酒店后,男生们将烂醉的高某抬到8829房间,她还曾让男生们离开,后将高某的衣服脱掉,自己回到8831房间并很快睡着。

  在观看监控录像时,才发现几人都进入过高某的房间,她才意识到几人肯定欺负了高某。她感觉到特别对不起高某,于是就下跪求原谅。

  □供述

  王岳:看她呕吐没了兴趣

  王岳的供述显示,来到酒店后,另外3人玩牌,他没有参与,3人让他去看看高某怎么样了,于是他就去了高某的房间。

  王岳供述说,当时高某半个身子探出床正在呕吐,他还把高某扶正,替高某盖上了被子。“我有过和高某发生关系的想法,但是进屋后看高某吐成那个样子,特别恶心,我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王征:感觉害怕没有施暴

  王征告诉警方,在酒店时,王岳从高某房间回来后,让他也去高某的房间。

  王征供述说,他进入高某房间想与高某发生性关系,但因酒醒了感觉害怕,便又回到隔壁房间,告诉其他人他对高某没有兴趣。

  此外,王征还证实,其看到王岳曾向“长岛冰茶”中倒纯的洋酒。

  孙伟:去找钱包没有碰她

  孙伟供述称,由于当时玩牌用钱,自己的钱包找不到了,怀疑是送高某时掉在了高某的房间,因此他去高某的房间找钱包,后来在过道找到了。

  孙伟供述说,可能是因为酒精的原因,他当时对高某有了不正当的想法,但后来看到高某吐的样子,便没有了心思,“我突然觉得不对劲,觉得这事办得不地道,我根本没碰过高某”。孙伟说,此后因为谷某没有睡觉,而高某睡觉了,孙伟便前往高某的房间洗澡,洗完澡就离开了。

  张新海:灌醉高某早有预谋

  张新海2012年6月29日向警方供述时称,当时在酒吧他介绍王岳和高某认识后,王岳让他把高某灌醉,再带到宾馆和高某发生性关系,于是他便和高某玩骰子喝酒。

  张新海说,到酒店后,王岳便前往8829房间和高某发生关系。孙伟前往高某房间许久未归,于是三人前去查看,后他自己也前往了高某的房间,在他准备和高某发生性关系时,因为高某反胃干呕而放弃。

  京华时报制图何将

  □判决

  一审4人均获刑提出上诉

  此案的一审判决作出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

  在案证据显示,监控录像记录了5月23日凌晨,8829、8831房间外走廊,王岳、王征、孙伟、张新海曾进入两个房间,并在走廊交谈。其中王岳曾明确拉开裤子,王征曾衣裤穿戴整齐地进入8829房间,后只穿内裤走出。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鉴于王岳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鉴于王征、孙伟、张新海虽已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同时三人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因此依法对三人减轻处罚。

  法院最终以强奸罪判处王岳有期徒刑10年,另外三人有期徒刑8年。

  终审认定系轮奸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后,4人均称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提出上诉。

  2014年7月3日,二审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对于四人进入被害人房间后,未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辩解,法院指出,4人对轮流进入被害人房间的解释,缺乏合理性。因为4人进入被害人休息的房间共停留长达87分钟,其中王岳独自停留12分钟,王征两次共独自停留14分钟,孙伟两次共独自停留约41分钟,张新海共独自停留约20分钟。

  因此,法院认为综合四人供述及现场录像,可以认定4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一审依法判决正确,量刑适当,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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