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马的丈夫九泉有知,肯定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是女子马。
2012年12月,马的丈夫王在某公司工作期间由于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很快,马收到某公司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78万元。
不论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来说,王母也应该得到一部分赔偿款。可是,马领到这笔钱后,拒绝支付婆婆应得的那部分赔偿款。于是,婆婆李将儿媳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马侵犯了李的合法财产权益,应将李应得的份额支付给李。去年6月,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决马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李死亡赔偿金分割款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马拒不履行,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马送达了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执行通知书,马仍然不为所动。法院对马行政拘留后,移送公安机关。
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马的刑事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马履行了生效判决。最终,马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 本报记者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