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汤洋)王某用斧背砸死丈夫后,又割腕自杀和上吊,但都没有成功。
王某称,是丈夫委托自己杀死他的,二人打算一起自杀。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王某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
丈夫没回短信,引发矛盾
王某今年38岁,她和苏某是再婚夫妻,二人在沈阳市于洪区共同租房生活。
2013年6月,苏某去外地参加女儿的婚礼,其间其没有回复王某的电话和短信。
第二天,苏某回到沈阳后,二人因此发生争吵,苏某搬离租房处。
四天后,王某的父亲从外地来沈阳,王某与姐姐王某某分别发短信、打电话让苏某到王某某家吃晚饭。吃饭期间,王某某劝说二人别再闹别扭。
当晚,王某与苏某吃完饭回到租房处。第二天凌晨,王某用斧背砸苏某头部数下后,用刀片切割自己手腕,并欲用棉布条上吊,意图自杀但未遂。
第二天早上,王某某到王某家发现此情况后,将王某叫醒,并按照王某要求拨打了110报警。民警和120急救人员先后赶到,确认苏某死亡,并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苏某系因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殁年40岁。
被害人家属索赔28万元
7月,王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逮捕。王某为外地来沈人员,没有固定职业。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苏某的家人提出28万余元的经济赔偿。
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辩称是苏某提议自杀的,其没有杀害苏某的主观故意;案发后,其委托大姐王某某报警,应构成自首。
王某称,二人平时不打架,就是偶尔吵架,案发前争吵,是因为她以为对方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是想和前妻复婚。
王某表示,是苏某觉得生活压力大,想跟她一起死。
“受托杀人”说法,未被采信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被害人衣着状态、被告人所持凶器、打击部位、打击力度,不足以认定被害人系委托王某将其杀死,此节只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证据证明。
王某某证言始终证实王某被其叫醒后,主动委托其电话报警,王某亦如此供述,且王某尚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构成自首。
昨日,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王某一审被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王某赔偿苏某家人经济损失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