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马彦鹏绑架15岁的表妹,撕票后向舅妈索要50万元赎金未逞,将表妹的尸体扔进化粪池。而他之所以绑架表妹,竟然是因为女友做人工流产缺钱。马彦鹏的舅妈放弃民事索赔,只要求马彦鹏偿命。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马彦鹏死刑。
庭审 表妹岁数小容易得手
马彦鹏1992年4月出生,是黑龙江省木兰县人,初中文化。马彦鹏的母亲和表妹小红(化名)的父亲是亲姐弟。案发时,小红年仅15岁,读初三。
在法庭上,马彦鹏认罪。
他交代,2013年4月来京后在一家烤鸭店打工,后与一名已婚女服务员谈起恋爱。去年11月底,女友发现怀孕,随后在马彦鹏陪同下做人流手术,花费2000多元。身无分文的马彦鹏便萌生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想法。
“我其实想要这个孩子,但是我没有经济能力,感觉自己挺无能的。另外我想给我父亲买一辆车,这是我最大的心愿。”马彦鹏说,去年12月7日,他产生了绑架表妹的想法,“在北京只认识表妹一家人,表妹家里做服装生意,比较有钱。表妹小,又是女的,好得手”。
2013年12月8日中午,马彦鹏给表妹打电话,“我骗她说给我姥姥买了一些水果,让她来取”。表妹到后,他们聊了一个多小时家常,之后表妹要走,他顺手将沙发上的胶带拿出来,缠住表妹的双手和双脚。
表妹一直劝我不要做傻事,我曾经也想过放弃绑架。
马彦鹏说,他告诉表妹,用毛巾和胶带堵住她的嘴,拍完照片就放行。表妹配合了,拍完照片后,他真的给表妹松了绑。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别人说话的声音,表妹突然要往外跑,同时呼救。马彦鹏赶紧上前用手和毛巾捂住她的嘴。
想逃跑意外被“撕票”
由于将表妹的口鼻闷得太紧,导致表妹机械性窒息死亡。
马彦鹏用表妹的手机给舅妈发短信,“你女儿在我手上,想要回女儿,50万。我是为钱,别逼我做什么傻事。你要是报警,别想再看见你女儿。”
小红的母亲当时回复,“你要钱可以,我要看我女儿是不是安全。”马彦鹏回复,“别跟我废话,记住我说的,要报警就等着给你女儿收尸吧。”并给舅妈发去表妹嘴被白色毛巾捂住的照片。
表妹的班主任从小红母亲处得知此事后立即报警。
马彦鹏觉得事情弄大了,就打算放弃要钱,关掉了表妹的手机。 怕女友晚上回来看到尸体,马彦鹏将表妹的尸体背出去,抛弃在附近公共卫生间的化粪池内。
警方通过查看附近监控录像锁定马彦鹏。次日,马彦鹏在暂住地被抓。
马彦鹏说,外出买用来装尸体的编织袋后,因为害怕没敢动手。他称想过报警,“但一想到深牢大狱,就没有了勇气”。
判决 选择未成年女性作案 罪行极其严重
马彦鹏的舅妈放弃民事索赔,只要求马彦鹏偿命。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马彦鹏绑架表妹,且杀害被绑架人,所犯罪行极其严重。虽与被害人之间有亲属关系,但不属于因家庭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
马彦鹏作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到其闷堵口鼻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却置他人生命于不顾,积极实施侵害行为,显见其具有杀害被害人的直接故意,故辩护人认为马彦鹏不具有杀人故意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辩护人还认为,马彦鹏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给予马彦鹏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对此法院认为,马彦鹏选择尚未成年、防卫能力较弱的女性作为犯罪对象,利用被害人对其信任而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后抛尸至化粪池内,其主观恶性大,作案动机卑劣,将被害人杀害后向其亲属索要巨额财物,所犯罪行的情节、后果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最终做出判决,以犯绑架罪判处马彦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记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