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成都市民雷霞(化名)经人介绍与丈夫邓磊(化名)恋爱结婚。不过,婚后丈夫经常酗酒并实施家暴,致使其失血性休克、脾破裂出血,经鉴定属六级伤残。随后,雷霞诉诸法庭并与邓磊离婚。经法院审理,邓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施暴:丈夫酒后暴打妻子致伤残
据介绍,原告雷霞与邓磊经人介绍恋爱,于2008年10月28日登记结婚。但婚后的丈夫邓磊经常参与赌博,有酗酒恶习,酒后经常无缘无故对原告实施殴打。2012年8月11日晚12时许,邓磊酗酒回家后,将雷霞从床上拖下来就进行了暴打,过程中雷霞完全无力反抗。
后经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失血性休克、脾脏破裂,最终,医院对雷霞实施了脾脏摘除手术。2012年10月29日,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脾破裂出血切除术后属六级伤残。
随后,雷霞将邓磊起诉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2年10月18日,青羊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审判:犯故意伤害罪丈夫获刑四年
离婚后,雷霞再次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前夫邓磊赔偿自己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0余万元。不过,邓磊辩称,因双方系再婚,对于吵架打架,双方均有过错。而原告脾脏破裂不是被告所为,是原告自己造成的。
经审理查明, 2012年8月11日晚11时许,被告邓磊在外喝酒后回到家中,因对原告雷霞在上班时打电话感到不满,便与原告发生争执,后用拳脚殴打原告。8月12日晨原告报警,随后有人到家中询问,被告谎称无人报警。待来人离去,被告再次对原告实施殴打。
2012年8月15日,原告在上班时感觉腹部疼痛,后被送往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在该医院行了“剖腹探查、脾切除术”。2012年8月28日出院时,诊断最终结果为失血性休克、脾破裂出血。2012年10月29日,四川华大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脾破裂出血切除术后属六级伤残。
法院审理认为,雷霞与邓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到邓磊殴打致伤的事实成立。邓磊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四年。同时,限期向雷霞支付20余万赔偿费用。(记者 杜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