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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车主不服处理故意撞死对方 称这才是交通事故

 

发表时间:2014/5/28 23:43:20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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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焦点

  是否构成故意杀人?

  付某印承认自己撞车撞人造成了严重后果,但坚决不承认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其辩护律师认为,付某印与两被害人此前不认识,无冤无仇,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故就去故意杀人,现有证据也无法证实付某印到底有没有看到车后有人。

  公诉人认为,付某印是典型的激情杀人,案发当时由于一时冲动产生了故意杀人的念头,其前后供述反复,目的就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任忠孙则认为,付某印是故意针对此前与其争吵的陈某君去撞的,即便付某印因为灯光等原因没看到车后有人,但他明知在众多人围在现场的情况下仍猛踩油门去撞车,就是放任人员伤亡的可能后果的发生,也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

  是否具有自首情节?

  付某印的辩护律师认为,付某印在案发后主动让人报警,还拨打了120,并下车施救,可以说明他没有故意致人死亡的动机。

  而公诉人和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则表示,多名证人证言显示,事故发生后,派出所民警和协警来到现场对付某印进行了控制,所以他才没法跑。而且付某印供述避重就轻、隐瞒真相,毫无悔罪表现,也不符合自首要件。

  昨日,受害者家属在法院外拉横幅表达不满。

  视频经过

  ●2015 一辆斯巴鲁越野车和一辆丰田轿车沿安兴路西行,先后右转弯准备进入惠盐中路辅道,此时越野车从丰田轿车左前方斜向插入超车,两车发生碰擦停下,双方共3人下车,站在路边理论,等候处理。

  ●2018 两车停在原处等待,越野车尾灯打起双闪模式不停闪烁。半个小时左右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赶到,前后勘查现场拍照,并与两车车主说话。

  ●2111 交警驾车来到现场,与车主沟通。两辆擦碰的车辆一直停在原地打着双闪灯。此时,一名穿七分短牛仔裤和红色T恤的男子似乎与交警发生言语争执,而后面丰田轿车的车主和乘客则站在两车之间观望走动(警员指认红衣男子即付某印)

  ●211929 交警车辆顶灯闪起,离开了现场。

  ●211956 红衣男子付某印返回自己的越野车上,开始往前开动,车子从原来打斜的位置停到正前方。

  ●2120 付某印启动车子数秒钟后,突然加速往后撞去,撞倒2人,并将停在后面的丰田轿车撞出数米外。

  ●212045 画面中显示两三人乱成一团,前后跑动并四下张望,一名疑似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穿白色衬衣男子开始打电话。

  ●212130 付某印驾驶的越野车又往前方移动了一下,画面显示车子移动时上下颠了一下,似乎碾到什么,随后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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