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先生婚后入赘到妻子家,因丈母娘的干涉导致小两口感情破裂,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自觉委屈的谭先生上诉向妻子讨要青春损失费。近日市三中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谭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妻子马女士,两人婚后住在妻子父母家,并生了女儿小谭。谭先生诉称,因为自己是上门女婿,妻子及岳父母对他很不好,妻子处处听从丈母娘安排,使他无法在家正常生活,故起诉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由妻子抚养女儿。而马女士则认为,自己和谭先生已经没有感情,同意离婚,并主张由谭先生抚养女儿。
鉴于双方一致意愿,法院最终判决二人离婚。随后谭先生提出上诉,认为一审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不公,并表示自己这几年在妻子家当牛做马,为家庭做了很多贡献,而妻子家对他冷酷无情,害他失去平等和自由,故要求妻子赔偿自己为家庭所作贡献的劳务费和青春损失费。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