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的夫妻生活,按理说应该是千年修来共枕眠,珍惜彼此共晚年。然而,丈夫仅因妻子带孙女休息分房睡而怀疑妻子与他人有男女关系用电击妻子,险些酿成惨剧。3月4日,经广西省忻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韦某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妻子蓝某花多年前因与他人发生一次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与丈夫韦某福闹离婚,韦某福不愿意离婚并表示谅解妻子的行为,蓝某花表示痛改前非并保证今后不再重犯,夫妻俩和好如初。2013年11月份,蓝某花因带孙女而与韦某福分房睡觉,韦某福以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由,每天晚上都到妻子的房间查看。因多次打扰妻子及孙女的休息,儿子韦某来忍无可忍便叫父亲韦某福到养鸡房的房间内休息。恼羞成怒的韦某福扬言要毒死全家。19日13时许,当蓝某花到自家的猪场喂鸡时,韦某福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根缠绕在木棍上的电线,插上家中照明用电电击蓝某花左耳部,致使蓝某花触电受伤倒地。案发后,儿子韦某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告诉韦某福,韦某福在家中等待,公安民警到现场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庭审过程中,韦某福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忏悔,表示将来一定做个好丈夫、好爷爷。妻子、儿子对韦某福的行为也表示谅解。法院遂根据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具有自首情节及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而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