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称邓先生谎称有抑郁症与她假离婚,随后另结新欢。复婚不成的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近日,密云法院判决邓先生除先前给付的17万,再给刘女士18万余元。
刘女士诉称,她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相貌英俊的同事邓先生,很快陷入热恋,并于2010年2月结婚。2012年开始,邓先生开始情绪低落,经常闷闷不乐,并称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希望与她分开一段时间。多次开导无效后,她答应了邓先生的请求,两人于2012年3月经密云县民政局协议离婚,邓先生给她17万元存款让她保管,双方约定一年后复婚。
然而,不到一年,她发现邓先生与其女上司有婚外情,还曾陪对方到医院做人流手术。刘女士非常气愤,起诉要求分割其与邓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楼房、汽车、股票等夫妻共同财产共计35万余元。
邓先生则称双方是真离婚,分给刘女士17万元后,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无共同财产,无财产纠纷”。
法院认为,从邓先生、刘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状况来看,如认定17万元即为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刘女士有失公平。结合案情,法院对刘女士要求分割车辆、房屋及股票的诉求予以支持,最终判决除已给付的17万元以外,邓先生再给付刘女士财产折价款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