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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律师] 男子报复妻子杀岳父母被判死刑

 

发表时间:2014/3/10 10:16:20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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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婚礼后,他们本来准备在3个月后的2013年1月4日再登记结婚。

  没等到“一生一世”,两个人就在2012年底产生了矛盾,认为是女方家长的介入让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女婿”决定报复:去年4月,给自己的父母留了“不能尽孝”的纸条后,他闯进“妻子”家,当面扎死了女方的父母并将女方哥哥的岳母扎成重伤;“这样还能让她后悔一辈子!”他说。

  日前,男子被法院判死。

  婚礼刚办完就出情感纠纷营口人赵岭(化名)1986年出生,2011年9月末经人介绍认识了耿瑛(化名),两人相处了一年,2012年9月27日举办了婚礼。

  “当时先办的婚礼,想等到2013年1月4日再去登记,图个‘一生一世’的吉利意思!我家给彩礼8万元,她家陪嫁了家电等。”赵岭表示。

  不过婚礼之后两人的生活却很不尽如人意。

  “婚礼当晚因为收的近3万礼金她要放她妈那里我就不太高兴,从结婚到年底3个月时间,她一共在我家居住了二十多天,只和我睡过3次,还告诉我两年之内不准备要孩子。我感觉她不是想和我过日子,是想骗我家的钱!”赵岭表示。

  “2013年1月1日晚上,耿瑛和她妈、她哥的岳母刘某一起到我家,说有女人给她发短信,还给她父母、她哥打骚扰电话,说我在外面有人;我看到手机短信涉及我的很多隐私内容只有我和耿瑛知道,我认为是她自己编造的短信污蔑我,目的是不想过了;耿瑛随后收拾好她的东西就搬回娘家了,然后她哥还给我打电话说等他从外地回来把我废了;她和她妈多次到我家大吵大闹,弄得我父母很抬不起头。”赵岭认为。

  留字条后杀死“岳父母”

  2013年1月14日,赵岭向盖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耿瑛的同居关系,并返还彩礼9.74万元。

  案件还在审理中时,两人的矛盾再升级:“4月22日下午,我妈给赵岭打电话,说要去拉结婚时陪嫁的东西。4月23日早上,我妈给赵岭打电话时又吵了起来。”耿瑛表示。

  “之前她妈她爸到我家吵的时候我就有杀了他们让耿瑛痛苦地活一辈子的想法。那天和她妈吵完之后,当天下午我就去地摊上买了两把杀猪刀!”赵岭表示。

  因为害怕自己的头发长影响打架的“效果”,赵岭又到理发店将头发剪短。当日19时40分许,赵岭与朋友吃完饭后回到家中,换了一套衣服,给父母留下一张便条:

  “爹妈,当你们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把事做完了。对不起,我这么冲动。你们要自己保重,儿子不能伺候你们了。其实我也不想活了,没意思,人生真的没意思。我要她家人以命抵命。不孝子赵岭。”

  2013年4月24日一早,赵岭带着刀来到耿瑛家中,耿瑛哥哥的岳母刘某开门后首先遭到赵岭的砍扎;其后又对着耿瑛的父母砍扎了数刀;导致刘某重伤、耿瑛的父母死亡。

  “我不知道扎了多少刀,我感觉他们差不多已经死了,就拿刀跑离房间。整个厮打过程大概一分钟左右,我没说一句话,他们不停地骂我。当时耿瑛和她哥的两个7岁的双胞胎儿子也在家,我没有继续伤害他们的想法,因为两个孩子是无辜的,我想让耿瑛痛苦地活一辈子,让她知道她父母是因为她死的。”赵岭表示。

  杀人后,赵岭到警方自首。

  “罪行极其严重”被判死刑年12月5日、2014年1月3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时,耿瑛哥哥的岳母刘某以及耿瑛明确表示放弃民事赔偿权利,要求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岭出于报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岭因婚姻纠纷决意报复其同居女友,预谋杀害同居女友的父母,事先购买凶器、剪短头发,精心策划凶杀细节,其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持刀入户砍刺三被害人脖子、胸部等处合计数十刀,造成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其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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