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为了拴住大学生女友小静(化名)的心,竟以将裸照和视频发送给小静的朋友为由进行敲诈。小静提出分手,刘某竟将裸照发给小静的同学。2月19日,记者获悉,经合肥市中院终审判决,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2年4月,刘某用手机拍摄了女友小静的裸照。同年12月,小静提出分手,并要求刘某删除其裸照。2013年4月26日晚,刘某因小静拒绝与其视频聊天,出于报复,竟将半身裸照发到了小静的高中同学QQ群中。小静于去年5月办理休学手续,离开了学校。此后,小静再三要求其删除裸照,刘某提出须用钱买回,小静于去年8月份两次向刘某现金汇款3500元,而刘某仍一再骚扰她。后小静报警,警方于去年8月28日将刘某抓获归案。
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刘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月19日,记者获悉,合肥中院已经驳回了刘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江淮晨报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