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 80后男子郭先生和比自己大12岁的赵女士结婚后,因难以忍受对方“大姐大”脾气,并指对方年龄大生孩子难提出离婚。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驳回了郭先生的离婚诉求。
郭先生称,在2012年11月份,他和赵女士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谈了半年恋爱便登记结婚。在婚后生活中,因双方性格不合,年龄差异较大,赵女士性格强势,猜疑心重,常无端辱骂自己,还要求自己必须无条件服从,另外年龄也大,生孩子困难,这也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所以诉请朝阳法院判决离婚。
赵女士则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她说,“我很爱他,对他的感情没有变化,婚姻也没有走到破裂的边缘。”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女士愿意继续和郭先生一起生活,郭先生应珍惜夫妻感情,和赵女士多沟通,互让互谅,相互扶持,故最终判决驳回了郭先生的离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