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 韩成良 在大朗警方组织的一次抓赌行动中,年轻男子阿峰在混乱的现场从三楼坠楼伤重身亡。其家属状告市公安局不正当执法,索赔89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抓赌过程中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也没有追赶在场人员,最终驳回死者家属的起诉。
阿峰的父亲称,2012年8月31日晚,阿峰在大朗镇长塘村一出租屋三楼玩手机,当时有部分人在该屋赌博。约23点,几个大朗派出所治安员以抓赌为名冲入该房间,“由于大家害怕被抓,20多人在房间内挤压、推挡,儿子阿峰被人挤致房间外阳台并坠落地,未得到及时抢救才伤重身亡的。”死者家属起诉称,治安员没有单独执法资格,阿峰的死亡与市公安局的不当执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诉请要求市公安局进行国家赔偿,赔偿金共计899040元。
在事发后近两年时间内,该案先后进行一审、二审。“在整个过程中,治安员没有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在场人员,也未与在场人员发生肢体接触或追赶行为。阿峰的坠亡是因自己害怕被抓获,从三楼逃跑时坠楼的,与市公安局及治安队员的行为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两次审理发现,市公安局的辩解内容得到涉案多人包括参赌人员的笔录印证。日前,二审法院驳回阿峰家属的上诉(不服一审败诉判决),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