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说法
已安排人安抚双方家属
“事发后,我们政府没有出面,只是暗中安排双方家属的朋友、亲戚帮忙安抚他们的情绪。目前双方父母情绪趋于稳定。”石寨镇政府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认为,此事是一桩悲剧,大家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虽然政府早已获悉此事,但始终不便出面,只希望通过亲朋好友的帮助,让两个受影响的家庭能够尽快走出阴霾。市民评价夫妻之间斗气不应伤及孩子
“摔婴事件”在石寨镇引起不小风波,在市民间传的沸沸扬扬。“不管夫妻间有任何矛盾,也不能拿孩子撒气撒,毕竟是一条无辜的小生命。”泸州市民张先生对此事极为愤慨,“大家都是做父母的,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对这位父亲确实难以理解。”
“孩子才来这个世界上36天,还没用心去感受世界的温度,还没机会和这个世界交流,就以如此方式与世界诀别,真是令人伤心和气愤。”刚荣升为母亲的陈女士说,“我的孩子也刚刚生育,我也真正当上了母亲,现在才能理解母亲的伟大。现在她的孩子离世了,肯定给她不小的打击,希望她振作起来。”
律师观点
法律面前不会讲人情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冯俊律师认为,人在生气时是可能做出一些不可理喻的行为,但是,法律是无情的,不论嫌疑人有什么借口,其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冯俊认为,现在不清楚嫌疑人摔小孩的动机是不是以追求小孩死亡为目的,如果是,则嫌疑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嫌疑人当时追求的是使小孩受伤,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经公安机关查明,嫌疑人没有追求小孩死亡或者受伤的故意,其仍然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