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家里的人为了延续所谓的香火,要求女孩必须生男孩才能结婚,女孩也许为了和男孩在一起居然答应了这个荒唐的要求,而且在这个荒唐的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结局对女孩来说是悲惨的!
1年多前,住在荔湾区的刘颖(化名)与比自己小1岁的张华(化名)确定了恋爱关系。不久后,刘颖怀孕。张华与家人商量后,提出了签订协议,写明待小孩出世时,若是个男孩,双方就结婚并共同将孩子抚养长大。刘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但由于张华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避免未婚生育的罚款,张华一家想出让其堂哥临时顶替,与刘颖领取结婚证的主意。为了肚里胎儿,刘颖唯有与张华堂哥成为一对有名无实的“夫妻”。随后,刘颖生下一个女儿,张华拿出之前签订的“是男孩就结婚”的协议拒绝结婚,并从此人间蒸发。刘颖于是走上了坎坷的寻夫路。
事情过去1年,刘颖仍未找到张华,她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判决张华支付800元/月的抚养费。但如何兑现?刘颖向社区法律顾问简军律师求助。
简军建议刘颖进行上诉,并立即代书了上诉状,着手上诉事宜。同时,简军多方打听,寻找张华下落。随后,简军找到张华父母,最终说服其答应与刘颖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张华父母表示,愿意帮助自己的儿子承担责任,对孙女给予一定补偿,也愿意劝告自己的堂侄到广州,办理假结婚的离婚手续。
简军将协商方案起草成协议,呈交法院审查,最终,法院确认张华父母以1000元/月的标准代张华支付小孩出生以来一年的抚养费,共计12000元;此后的抚养费,张华父母视情况提供帮助。另一边,张华堂哥也来到广州,与刘颖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领取《离婚证》,结束了这段荒唐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