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未婚夫发生争吵,27岁的唐红一气之下,将开水泼向未婚夫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近日,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唐红有期徒刑10年,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
去年12月7日,唐红将与前夫所生儿子兵兵带回家中玩耍,引发“未婚夫”王全的不满,于是两人发生争执,继而厮打。唐红叫来弟弟唐鑫帮忙,就在唐鑫与王全厮打时,卧室传来一声惨叫。
王全冲进卧室,看到刚满14岁的女儿表情痛苦,脸上、脖子上浮起大片水泡,“后妈”唐红手拿暖水瓶、呆立一旁。
王全立即拨打120和110。经法医鉴定,王乐为重伤一级、伤残等级六级。
法院审理认为,唐红的行为属刑法中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的行为,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毛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