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铁柱)父子二人因为琐事发生言语争执,40岁的孙立冉一怒之下打了父亲两个耳光,却没想到70岁的父亲不治身亡。近日,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立冉无期徒刑。
现年40岁的孙立冉是北京人,1992年6月因流氓被劳动教养一年,1994年11月因销赃被劳动教养2年,1997年8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6年3月因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2009年5月被释放。
检方指控,今年2月2日晚,孙立冉在本市西城区家中,因琐事与其父孙某发生言语争执,后对孙某头面部、躯干部及四肢部进行殴打,致孙某死亡。检方认为,孙立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因孙立冉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9月4日开庭时,孙立冉说,案发当天,他和女友都住在父亲家,当天晚上7点多,他们三人去街坊家拜年,但途中孙立冉和邻居吵了起来,邻居叫人来要打孙。他就让父亲、女友先回家,并报了警,民警来后看到双方没有什么事,于是调解后就让双方走了。孙立冉说自己当天喝了好多酒,一进家门就遭到父亲责骂,“我父亲说大过年的不好好在家待着,还跟别人打架,他边说边用拐棍打了我两下,我回手打了父亲两个耳光。当时父亲没有什么事,两人坐下来抽烟,但是20多分钟后,我父亲就说自己很难受,想躺着。”于是孙立冉就扶父亲躺在床上,这时他发现父亲耳朵流血了,脸也有些肿,孙立冉赶紧给父亲吃了点药,又做心脏按压、人工呼吸,同时拨打了120,但是120赶到后,父亲已经停止呼吸了。
孙立冉说他和父亲关系不错,平时也没有打过父亲。他的母亲去年3月份突发心脏病去世,之后父亲生活不能自理,他就辞职在家伺候父亲,家里都靠他一个人。
法院认为,孙立冉仅因家庭琐事即用拳脚多次殴打其年迈的父亲,导致父亲死亡,情节恶劣。此人还曾经多次被处以行政和刑事处罚,此次又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重罪,属于累犯。但鉴于被害人亲属对孙立冉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孙立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