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因饮酒驾驶,撞人致死后为逃避惩处,让其妻顶罪,妻子因包庇罪被起诉,9月29日,被告人薛某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9日13时45分,被告人薛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越过道路中心黄线行驶,与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擦,失控滑向东侧路外,撞到在路东侧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的包某,致其死亡。公安部门认定薛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薛某与妻子殷某(犯包庇罪已被起诉)商量,由殷顶替自己承担事故责任。2013年7月22日,东台市人民检察院以殷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7月4日,以殷某构成包庇罪变更起诉。薛某已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损失。
庭审中,被告人薛某否认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提出事故发生时是殷某驾驶的车辆。
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与他人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事故发生时肇事小轿车是被告人薛某驾驶的。被告人辩称没有驾驶肇事车辆的意见不予采信。被告人薛某酒后驾车且让他人冒名顶替为自己承担责任,酌情从重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损失,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连线法官:
切莫让人顶罪害人害己
本案被告人饮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为逃避处罚,而让持有驾驶证、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妻子顶罪。真相大白后,仍拒不认罪、悔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妻子明知肇事罪是丈夫,而为其做假证包庇,同样被依法逮捕,以包庇罪被起诉。夫妻二人,一个被判徒刑,一个深陷囹圄。可悲可叹!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已经形成社会广泛共识。发生交通事故,应该主动报警,维护现场,抢救伤者,等候处理。接受处理时,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切莫心存侥幸,更不能铤而走险,让人顶罪,到头来以身试法,害人害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