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别人有债务纠纷,竟把讨债传单撒到了对方子女读书的学校门口,传单指责对方欠钱不还,还公然把对方父母、子女和亲戚照片名字都印在上面。10月7日下午,鄞州某校区大门口,发生了一起因发讨债传单而引发的肢体冲突。 □通讯员 王姣芬 李飒军 记者 郑振国
当天下午,学生小肖国庆休假结束返校上课。
刚走到学校门口公交车站,她发现有四五个人正在发传单。她也收到了,拿到传单后瞄了一下,发现上面印有照片和名字。再仔细看,照片上竟是她和她的家人。
上面还写了一段话,大意是小肖父母欠他们200多万元,如果有人认识请提供线索。收到传单后,小肖有些害怕,不敢声张,低头往校园里走。
这时,走在她后面的同学叫了她一声,正巧被正在发传单的几个人听见。四五个人马上围住了她,小肖心里又害怕又委屈,就开始跟他们理论起来,并想抢走传单不让他们再发。几个人就开始了一场抢夺传单的拉锯战。
路人看情形不对报了警。首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随后把小肖和几个发传单的人一起带至派出所。
原来,发传单的是几个供应商,据其中一个带头的称,她本人姓陈,38岁,三门人,小肖的父亲是一家企业老总,今年以来,小肖父亲欠了好几家供应商共200多万元货款。因为迟迟不肯支付还避而不见,万般无奈之下,几个供应商才想到联合起来到学校发传单,给小肖父亲制造舆论压力,迫使他还钱。几个供应商越说越激动,要求警方马上把小肖父亲找来,要他当面还钱。
民警根据小肖提供的手机号联系上了其父亲,在了解相关情况之后,警方建议双方碰面协商解决问题。同时,首南警方对几个供应商发传单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几个供应商也郑重向小肖道了歉。
警方提醒
学校本来就是培养人才的地方,绝不允许校区内外出现扰乱公共秩序和影响学生学习生活的行为发生。
有时候,人斗的不是钱,是气;人要的不是钱,是脸。有纠纷要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在公共场合随意发传单、或张贴出来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经历、住所、电话等属于法定的隐私范围的个人隐私,或是公布了照片,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对他人造成严重影响,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建议走司法途径才是唯一的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