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汤阴县警方破获了一起“绑架案”。让人吃惊的是,这起案件的“绑匪”不是别人,正是被绑架者本人,而他“敲诈”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和妻子。
1月5日上午,汤阴县警方接到该县古贤乡王某报案:其子王小明昨晚驾驶自家轿车送人去内黄县,23时以后失去了联系。今早,他和儿媳同时收到匿名短信,称王小明被绑架,绑匪勒索5万元钱,并威胁不能报警,报警就将人和车一起毁掉。
鉴于案情重大,汤阴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大要案侦破预案,成立专案组,该局政委乔江坐镇指挥,办案民警对涉案的人、车、电话等采取侦查措施,并在全县范围内布控设卡堵截。
经了解,报案人王某告诉民警,事发当日22时,其子王小明打电话说已到该县五陵镇,正在往内黄县走,后来就没再打电话,第二天上午电话关机,早上7时56分,他和儿媳接到绑匪的第一条短信,要他们在12点前将5万元准备好。家人正在慌乱期间,又接到绑匪第二次发来的短信:“速度,没时间和你们耗,要不就取他一个肾卖了。”
民警通过侦查发现,王小明驾驶的捷达轿车事发当晚根本没在该县五陵镇和内黄县出现过,5日上午,这辆捷达轿车出现在该县县城。民警迅速行动,在白营镇将该车辆及相关人员控制。经询问,该车驾驶人称,一个月前,王小明以2.5万元将该车抵押给了自己。
后来,民警通过王家亲戚终于在星阁路北段将“被绑架”的王小明找到。经讯问,原来王小明一个月前将轿车抵押款用于放贷,没想到款到期收不回来,轿车也没了,因无法向家人交代,便萌生了“绑架自己”向家人要钱的想法,于是将自己手机关机,用专门买来的外地手机卡向家人发送勒索短信。
目前,自导自演绑架闹剧的王小明,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移交古贤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大河报 记者 高志强 通讯员 李志广 实习生 王倩